直到马车驶出一段距离后,埃里克才松开莉齐的脸蛋儿。
莉齐憋得满脸绯红,眉毛一竖,刚要发脾气,就听见他低声问道:“你喜欢这里吗?”
她这才注意到,他们已来到一个宽阔的山谷,四面杉树环绕,迎面是两座覆盖着银雪的山峰,景色壮丽无比。
道路两旁长着密密麻麻的蓝色野花,应该是飞燕草、蓝铃花和紫罗兰,这些花儿色泽鲜艳,仿佛一串串沉甸甸的蓝宝石,在阳光下闪着冷艳的光辉。
极目远眺,可以看见几幢木屋,以及一座以白砖砌成的二层别墅,掩映于鲜绿色和蓝宝石色的花草丛中。
这的确是一块“遗落的绿宝石”。
即使莉齐去过不少景色优美的地方,还是被眼前的画面惊得说不出话来。
她当然喜欢这里,喜欢极了。
带路的劫匪结结巴巴地说道:“那个牧场……就是约瑟夫住的地方。他以前是南部邦联的士兵,十四岁就上了战场,断了一条腿,成了残废。联邦老兵虽然也过得挺惨,但好歹有人帮他们建纪念堂,邦联的老兵什么都没有。他家里人都死光了。他在镇上过不下去,就跑到这儿来了。这本来是一个阔佬的牧场,我们把阔佬赶走了,自己住了进去。”
埃里克问道:“牧场?”
“是啊,牧场,”劫匪殷勤地答道,“那阔佬还养了不少奶牛,都被我们吃了。”
埃里克愣了一下,纵声大笑起来。
莉齐狐疑地瞥了他一眼,怀疑他在笑话她,但没有证据。
她没有意识到,“农场”和“牧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而她一直把它们混为一谈。
埃里克也没打算告诉她——没必要在这时候找骂。他一勒缰绳,把马车停在了杉树林里,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劫匪立马觍着脸迎了上来,却被他一脚踹到了树干上:“别靠近她。”
劫匪满面痛苦地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
他根本没想靠近那个娇美迷人的少女,只是想对戴面具的男人献一下殷勤——他离莉齐起码有好几步的距离,没想到男人连这点儿距离都不能容忍。
劫匪不想再挨一脚了,面具男人的力气大得可怕,一脚差点把他的骨头踹散架,忙喊道:“我——我只是想告诉你——牧场的守卫安排,没别的意思!”
“不用,”埃里克冷淡地说道,猛地一拽绳索,把劫匪拽到脚边,一边踩着他的胸口,一边用望远镜眺望,“我更相信亲眼所见。”
莉齐已经习惯了埃里克粗暴的占有欲,对这一画面毫无感觉,正在兴致勃勃地擦拭手-枪。
劫匪原本还盼望着,她能帮他说两句话,看到这一幕,不由得不寒而栗。
在他的认知里,女孩都善良又娇弱,赶车的时候碾死一只松鼠,她们都会伤心地流泪。
他从没有见过一个女孩子如此熟练地擦手-枪,也从没有见过一个女孩子看见这样粗暴的画面后,还能漾起如此兴奋的微笑——这对夫妇简直是变态!
劫匪绝望地仰望天空,只希望面具男人解决完约瑟夫后,不要再想起他。
十分钟后,埃里克侦察完毕。
他大概记住了牧场守卫的位置及巡逻路线,接下来就是潜入了。
这是他的强项,他有自信不被任何人察觉。
比潜行更加麻烦的是,给莉齐分配什么任务。
他早就注意到了她那双神采飞扬的黑眼睛,要是不让她参与进来,她估计会气上好几天。
他太了解她的脾气,一点儿小事都能惹得她勃然大怒,所以平时都尽量顺着她。
他知道她的枪法早已不逊色于普通枪手,尽管跟故事里的神枪手还有些差距,但对付牧场的守卫肯定没什么问题。
然而,在生与死的面前,他还是不敢让她和自己一起冒险。
埃里克沉思了片刻,从马车后面的箱子里取出一把枪。
这是一把狙击-枪,射程超过一千码,精度高,威力大。他亲自改良膛线以后,精度更是提升了一个等级不止,并且是后膛装弹——刚才那些土匪之所以这么快就被歼灭,就是因为他们用的都是前膛枪,装弹慢,效率低。
他快速检查了一遍枪管和弹膛,确定没问题后,递给莉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