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页

这一标题,别说新奥尔良市民,就连格雷夫斯本人看到都是一愣——他什麽时候说要挑战薄莉?

文章里, 薄莉先是澄清了这种演出方式的出处, 绝非格雷夫斯所说的印度。

接着,她说自己已经收到了格雷夫斯迫切想要挑战她的决心——他不仅照搬了她的演出模式,还剽窃了她的演出规则, 这不是想挑战她是什麽?

薄莉的文字非常心平气和。只要格雷夫斯先生的“怪景屋”开业, 她愿意第一个过去挑战。

如果格雷夫斯可以把她吓成米特那样, 她愿意永久离开新奥尔良。

反之,格雷夫斯则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如果她在八分钟内通关, 则要给她一千美元。

这显然是一个不公平的挑战。

薄莉输掉挑战的代价是,永久离开新奥尔良。

格雷夫斯却只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就行。

这样一来,格雷夫斯想拒绝这个挑战都不行——如果拒绝,那就是公开承认,“怪景屋”不如薄莉的马戏团。

薄莉的演出可以吓倒城里有名的三位绅士,格雷夫斯的“怪景屋”却连薄莉一个女流之辈都无法吓倒。

那谁还会去看格雷夫斯的演出呢?

格雷夫斯这才发现,薄莉能在新奥尔良混得如鱼得水,是有原因的。

她操纵公衆舆论的本事,绝不弱于纽约一些小型企业家。

格雷夫斯怀疑,“克莱蒙小姐的马戏团”真正的掌权人,可能是一个男人。

不然,薄莉作为一个女子,怎麽可能有这样的智慧?

于是,格雷夫斯在报纸上回应说,欢迎薄莉前来参观“怪景屋”,也愿意接受她提出的条件,但前提是,进入“怪景屋”的必须是薄莉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