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云臻看人是真的要哭了,立马拽着一截细手腕把人拖到怀里来。
丛暮被他一拽,分开腿坐在他大腿上,胳膊已经自觉搂住他脖子了,只是鼻头还还有点红,垂着眼睛不看他。
景云臻凑过去亲他:“怎么了?我没说不喜欢啊,我挺喜欢的,刚才就是惊讶,我们小暮还会做戒指呢?你可真厉害宝宝!”
他说着话,已经悄么声的捡着丛暮的那一枚戒指给他戴上了,举到眼前细细看一看,又放到唇边吻了吻:“谢谢宝贝儿,真好看。”
他表现的开心,自己戴上了也欣赏个没完,但是丛暮却觉得他并不是真的喜欢。
发现这个结论的过程有点复杂。丛暮有个同学的妈妈是医生,聊天的时候问了两句,人家说某某餐馆做食疗做的好,那个养胃汤他们医院的医生都来订。丛暮打探到了这个消息,那个餐馆又不做外卖,他就周末特意去给加班的景云臻订了汤送到办公室。
一推门进去,刚开始还挺高兴的,看着景云臻喝完了汤,他收拾了包装袋要走,这才发现景云臻手上没带着戒指,他转头一看,景云臻又开始打电话了,当下就没问。
等到晚上景云臻回了家,他特意去看,戒指又老老实实戴在手指上呢。
这么两回,他算是明白了,景云臻就算不喜欢也不好意思驳了他的脸面,俩人在一起的时候就戴着戒指,不在一起的时候就不戴。
丛暮苦笑一声,也真是难为他了。
期末考完的那一天放学很早,丛暮推了同学的ktv聚会,背着自己的画册坐车到美院找黄有亮教授。
他画室的老板是美院毕业的学生,丛暮问他能不能引荐一位教授,说有几个问题想请教。老板说你想见哪一位教授,我不一定有门路。
丛暮说黄有亮教授吧,我喜欢他的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