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以叶觐屈服而告终。
伤在背后,泛紫大块的淤青很是刺眼,
覃夕仔细地喷上了药水。
“你身上的疤是怎么回事。”
叶觐半天没动静,
覃夕用食指轻轻戳了下另一较浅的伤口:“说不说?!”
叶觐闷喝了一声。
半晌:“年轻不懂事时候文了个文身,后来觉得太丑,就给洗了。”
:“哪个文身师那么缺德,洗之前没告诉你那么大面积很难洗,而且容易留疤吗?”
“我当时没在意。”
没想到叶觐以前是个文身狂热爱好者,覃夕瞥了眼他手指上的文身,“你手上的也是那会儿文的?”
叶觐点点头。
“那手上的呢,怎么没一起洗掉。”
“手上实在太痛了,忍不在,就没洗。”
也是,十指连心,覃夕没试过,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