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以叶觐屈服而告终。

伤在背后,泛紫大块的淤青很是刺眼,

覃夕仔细地喷上了药水。

“你身上的疤是怎么回事。”

叶觐半天没动静,

覃夕用食指轻轻戳了下另一较浅的伤口:“说不说?!”

叶觐闷喝了一声。

半晌:“年轻不懂事时候文了个文身,后来觉得太丑,就给洗了。”

:“哪个文身师那么缺德,洗之前没告诉你那么大面积很难洗,而且容易留疤吗?”

“我当时没在意。”

没想到叶觐以前是个文身狂热爱好者,覃夕瞥了眼他手指上的文身,“你手上的也是那会儿文的?”

叶觐点点头。

“那手上的呢,怎么没一起洗掉。”

“手上实在太痛了,忍不在,就没洗。”

也是,十指连心,覃夕没试过,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