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了,活够了。”
易轩叹了口气,也坐下来,“你才多大年纪?”
“二十四,前十六年在禁宫里,后八年在边塞,丞相,您一路顺风顺水,读书做官位极人臣,可能不会明白我的苦处。”
易轩耐心地听。
“在边塞,为了给皇上捉那条罕见的毒虫入药,我一个人上山,被蛇咬伤,高烧一连烧了七天,差点就死在边塞了。好不容易找到毒虫,立刻快马加急地送回来,谁想被太子动了手脚,皇上想也不想就要赐我死罪,还好有您替我求了情。”
易轩也说不了什么安慰的话,皇上当时的确是要杀七王爷的。
“还有啊,我在禁宫的时候,日子也不怎么好过。我的乳娘同我一起被打入禁宫,她很疼我,是唯一疼我的人,那时候宫人都不正眼看我们,每天送来的饭,不是馊的,就是夹生的,可我那个时候在长身体,一饿就不停地哭,我的乳娘就偷偷在墙角掘了一个洞,夜里悄悄跑出去偷吃的回来,她的运气很好,有时能偷一包肉干,够我吃半个月的,就这样持续了好几年,我十岁那年,宫里过元宵节,所有人都跑到御河边看花灯,路过禁宫的时候,我听到有人说,元宵和糖酥特别甜特别好吃,我当时馋的流口水,但没有表现出来,可是乳娘看出来了,她趁着守卫不严,想出去给我偷几块糖酥……”
易轩看到王爷的眼睛已经红了。
“她是被活活打死的,和她相识的嬷嬷告诉我,她临死的时候,手里还握着两块糖酥,后来,我从她掘的那个洞里跑出去,到乱葬岗把她背了出来,埋在了临近的一座小丘后头。”
“再后来,皇上为了让我去边塞找毒虫替他送死,特地把我从禁宫里放出去,还给我盖了一座王府,我出宫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乳娘的尸体挖出来,葬到王府的后院里去,我在边塞这么些年,每每活不下去,就想着,我得回来给乳娘再磕一个头,就这样活下来了。”
“回来的时候还有点野心,想干些事情,所以威胁您做我的靠山,后来毒虫一事彻底让我死了心,”王爷自斟自饮,又空了一杯,他朝易轩笑了笑,突然问道:“您知道皇上为什么要派我去边塞吗?”
“为什么?”
“因为巫师说,唯有血亲才可能捉住毒虫,他的儿子有十三个,原来只有我是血亲。”
“王爷……”
“我不是故意找您来诉苦的,我只是想求您一件事情。”
“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