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青转过头看着长平道:“你的意思是贫家子就该战死,富家子就该坐享其成?”
长平笑道:“看似不公平,其实很公平,富家子的祖上以前也是穷鬼,是他们的父祖吃尽了苦楚,才成为富家子,贫家子可以吃尽苦楚,然后否极泰来,这样,他们的孩子也就成了富家子,也就不必吃那些不该吃的苦楚了。”
卫青怒道:“谬论!”
长平娇嗔道:“那里是谬论了,我大汉国如今四门大开,陛下求贤若渴,虽白衣匠奴,若有智慧大才也能毛遂自荐,被陛下委以重任者不在少数。如果徒有勇力,也能效力于军伍之中,凭借百战而封侯,您且看军中悍将,哪一位不是一刀一枪拿命博来的。”
卫青叹口气道:“难道富家子从此就可以锦衣玉食,浑浑噩噩的度日了吗?”
长平笑道:“君子之泽三世而斩,新旧更替也是人之常情,国之干城,常换常新,此为奋进之道。去病儿心有不甘,意欲马上封侯,自然就能去白登山,曹襄不过是一匹养坏了的马驹,他去白登山与送死何异?让我儿用命去博一个马上封侯,我心不甘。”
卫青长叹一声道:“你到底还是一个母亲,还以为你能硬着心肠到底。”
长平苦笑道:“曹襄未战而先胆怯,我总不能眼看着他去送死吧!有我在,他一生富贵还是能保证的。”
卫青瞅着将要走进楼阁的四个少年人,忽然笑道:“还是去吧,如果曹襄不去,他会后悔终生!有些事总要在做过之后才能评判!”
第一三四章 宋乔的夫婿
云家的山庄,就是一个温柔乡,在最舒服的环境中,像曹襄这样的家伙就会对生命更加的重视。
毕竟,在一个有美食,居住舒适,人与人往来更是轻松写意,再加上人人都显得生机勃勃,在这样的环境中,要是有人喜欢去最残酷的环境里拼死作战才是怪事。
曹襄端着一个小盘子,用木头叉子吃一口蛋糕,就叹息一声,舌头品尝着蜜糖的甜美,心头却苦涩的厉害。
霍去病的舌头跟大脑基本上没有什么关系,他喜欢美食不假,没有美食的时候,军中的猪食也能吃下去。
张氏出身富贵人家,却对云氏厨房里的设备赞叹不绝,很多炊具莫要说见过,就连听都未曾听过。
至于云氏的美食,更是差点让她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女几乎沉迷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