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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暮一手打着方向盘,回答:“我知道的,合同里有写。”

“行,那我先眯一会儿,到了你叫我。”

“好的。”

谢思依是真的困了,白天拍了一天的戏,又在飞机上熬了近四个小时,整个人筋疲力尽,俨然是废狗一条

了。她窝在后座一下子就睡着了。

她的睡相很乖巧,和她给人的感觉一样,柔柔弱弱的,让人忍不住想保护她。

事实上谭暮知道她是一个内心很强大的女人,自信、果敢、睿智、坚强,所有好的形容词都能用在她身

上。

十年了,这大概是第一次他离她这么近,就在他四目所及的地方。

他努力了这么久,终于能够和她站在同一片蓝天下。日后他们还要在一起并肩作战,一起奋斗,他要让她

站到更高的位置,让更多人看到。

第一次看谢思依的综艺节目,她才十八岁,刚刚读大学。而他那会儿也只有二十岁,从大山深处走出来,

在这座南方城市打拼,穷得叮当响,干过各种脏活累活,整日里为了生计四处奔波。

十年过去,她红透半边天,成为时下圈内最炙手可热的女艺人。而他也终于成为盛时的金牌经纪人,能够

有资格站在她身边。

好在这个结果是好的,是他一直想要的。也不枉他十年如一日,勤勉努力了这么久。

谢思依家在锦衫路的芳华小区。这是浅都的一个高档小区,里头住的也多半是大富大贵之人。

谭暮是第一次来芳华小区,高档小区人员出入保安室都要严格把控。他的车子直接被保安给拦了下来。

谢思依是被保安的大嗓门给吵醒的。她揉了揉迷糊的眼睛,摇下车窗,探出脑袋,“王队长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