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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小哥,可比娱乐圈那些小鲜肉还要好看呢。和流风哥哥完全有得一拼!

他整个人给她的感觉很像古时的书生,儒雅俊秀,但又有些刻板和傻气。呆萌呆萌的,很有喜感。

吴桐雨在看他的同时,男人同样在细细打量着她。

来这里半个月,他发现这里的女人是真漂亮,头发不是黑长直,就是蓬松的微卷,有些还是五颜六色的。而且她们几乎都不盘起来,都是柔软地披在肩头。不像他以前看到的那些女人,头发都清一色盘起来,举着几斤重的发饰招摇过市。

面前的女人穿一件白衣,谭暮告诉过他那个叫t恤,下面是一条短裤,露出笔直修长的两条腿。肤色极白,明晃晃的,近乎透明,扎人眼。

他的目光落在她腿上,定了一两秒便快速移开了。觉得有些脸热。

非礼勿视,真是罪过!

虽然满大街的女人都光着腿,他也知道就是这边人流行的装束。可他还是不适应。

目光又不知不觉转到她的脚上。

那是什么鞋?

高高的鞋底,黑色的鞋面,上面还有一个个细小的钉子,他见都没见过。

这么多钉子不怕被扎到吗?

他很好奇,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问,他怕被别人嘲笑。毕竟来这里半个月,他已经被人笑话了不下百次了。

吴桐雨不懂男人心里的思量,只看到他轻微笑了一下,嘴角扬起一道好看的弧度,缓缓开口:“吴小姐你不用这么着急回来,我可以等的。”

他是真的可以等的,今天是他第一天上班,站长看他脑子不太好使就只让他试试手。其实压根儿不是多难的事情,谭暮言传身教,示范一遍他就会了。但是站长依然不放心,就只让他送一个快递试试。因而他手里就只有吴桐雨一个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