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易安想了想,觉得这话相当有道理啊!
可霸总毕竟是霸总,霸总只负责天凉王破和不讲道理,法律效益之类的东西,根本不需要霸总考虑。
于是霸总冷硬地说道:“签!”
一计不成,孟汐辰也不气馁。
他眼珠子一转,想起什么似的说道,“要签也不是不行,但是我们已经签过了。”
“你忘了吗?”孟汐辰睁着大眼睛看何易安,“我在你公司上班啊,那可是签了劳务合同的。我已经把自己卖给你了!”
“一个具有法律效应的正经合同,不比你让我签的这东西好吗?”
从逻辑上说,这话确实没毛病。
但是包养协议和劳务合同,它怎么能一样呢?
何易安觉得不对劲,但他一时半会还真找不出哪里不对劲。
正当他想要反驳时,他又注意到了孟汐辰水汪汪的大眼睛。
孟汐辰生来就有一副非常乖巧的长相,就是那种非常无害非常能让人放下戒心的长相。跟一朵柔柔弱弱的小白花一样。
你看他一眼,就会觉得他很诚实,会觉得他从小就是三好学生,乖乖巧巧听老师的话,不会叛逆更不会骗人。
他的眼睛尤其有灵性。
这双眼睛把他五官衬得更柔和,也让他看起来更好欺负,因为这个,他还特意去学了散打。
此刻,何易安看着他的眼睛,就跟被鬼迷了心窍似的,想也不想就觉得孟汐辰说的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