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初见岳人歌,就觉得他天然富贵,是花中牡丹,人中龙凤,身上的一丝一毫都极致考究。自认识岳人歌以来,李牧就连续见识过他不少豪车。和很多男人一样,岳人歌喜欢酒,喜欢名表,喜欢车,不过也谈不上痴迷,看到喜欢的就买,觉得兴趣淡了,再转卖。
这辆薄荷绿的保时捷,也算是跟了他比较久的了。
李牧跟着他来到停车场,启动了岳人歌的爱车。“我们去吃蟹粉豆腐,”岳人歌说了个地址,“有个朋友的店刚开张,之前一直叫我去,我没时间。刚又打电话过来,我们去看看。”
李牧没意见,照做。随手将护颈枕放到岳人歌脖子后,岳人歌冲他一笑,“谢谢。”
“我先睡一会儿。”岳人歌又拿出靠枕,舒舒服服地靠着,“到了叫我。”
李牧点头,把车窗升了上去。
岳人歌显然是很累了。今早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门的,也不知道他这一天天的究竟在忙什么?晚高峰还没有完全纾解,刚出机场往城里开,就被堵在路上。天已经黑了,远处是浓墨一般的黑,绵延至眼前,还泛着深蓝。两旁的高楼灯火如昼,前边的车堵成一片,车尾灯彤彤的亮起,像是一双双哭得红肿的眼睛。
岳人歌已经睡着了,他身上披着浅褐色格子的小毛毯,头发披散在肩头,护颈枕掩住他小半张脸。
岳人歌是长得很美的,这一点李牧反反复复验证过。他身上有一种奇异的脆弱的美感,像是一尊玲珑的水晶,但是却又那么刚强。
他的优秀,他的锋芒,无可救药地吸引着李牧。却又让李牧在某些时刻,觉得困顿。
李牧恍然意识到,自己爱上的,是一个多么漂亮又危险的人。
前面的车流开始缓缓流动,后边的车辆短促地按了一声笛,李牧赶紧启动车辆,紧随着蜗牛般前行的车流,往喧嚣的都市里去。
赵升焉一边用粘毛器滚着裤腿,一边叼着烟,看电视节目。
王德福现在是老猫,已经不像年轻时那样热爱拆家,早早地躺在它的猫窝里,眯着眼睛打盹,蓬蓬的大尾巴时不时甩动一番。
为了不打扰孩子睡觉,赵升焉还把电视声音调到很小。这个习惯他很早就有,梁川是个睡觉很浅的人,怕声音,怕光,一有点动静就跟那猫似的,睁着一双幽怨的眼睛盯着赵升焉瞧。赵升焉没办法,这个习惯也就保持了下来。
这么想来,王德福竟然比梁川还好伺候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