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嬴欢嘴角的弧度都没变一下,他还突然觉得嬴欢的笑容很可怕呢,说到底,都是他自己吓自己罢了。
辛棠极力想要控制发散的思维,但他就是忍不住一遍遍回想起那个画面。
翻来覆去好几次,辛棠忍不住坐了起来,看到床头柜上摆着两本书便拖了过来。
一本是关于精神疾病的,一本是现代诗集,前者充斥着辛棠看不懂的实验数据与专业术语,比卫生纸包装袋上的说明说还无聊,辛棠果断换了诗集看。
耐着性子翻了一会儿,他发现了一张夹在书里的纸,准确来说,是一封信,开头处写着嬴欢的名字,结尾则是辛棠的落款。
从纸质来看信的年头应该不早了,但收藏得很好,一个角都没有卷。
信的内容是一首手写的诗(注)
前半部分是黑色的字体: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称你为我的一切。
只要我一诚不灭,我就感觉到你在我的四围,任何事情,我都来请教你,任何时候都把我的爱献上给你。]
后半部分则是红色的字体: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永把你藏匿起来。
只要把我和你的旨意锁在一起的脚镣,还留着一小段,我的意旨就在你的生命中实现——这脚镣就是我的爱。]
字体稚嫩,构架也很随便,不像是练过字的模样,但笔锋相当漂亮,透过笔锋似乎能看到写字的人桀骜风发的意气。
毫无疑问,这是他的字体,这封信是高中时期的他写给嬴欢的。
没想到还是他先跟嬴欢告白的,而且时间还那么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