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想想莱姆镇。因为莱姆矿场的建立,莱姆镇的往来人流比以往高了十倍不止,莱姆镇上的每一家店都因为矿工们赚得盆满钵满。但朗你知道吗?莱姆镇上最大、最赚钱的店,全是镇长托比亚斯的产业。莱姆矿场的矿长与监工是托比亚斯贴身男仆的两个儿子。”

朗的爪子握紧成了拳头。

“可这也不能说明伯爵没有参与烧毁我们的村子,他身上的味道——”

叶棠颔首,继续解释:“朗你还记得吧,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对我说过,一位贵族老爷一个月前带人到你们村子所在的山里敲敲打打、四处挖坑。但春季到夏季是贵族们的社交季。地方贵族姑且不论,想要讨女王的欢心,又是上级贵族的格兰特伯爵几乎没有可能一开始就缺席社交季。毕竟矿场也只是他取悦女王的一环。在社交季上他若能表现出色,女王对他的青睐必定是不会少的。”

“事实上伯爵也确实表现出色,据说女王亲自称赞他是:‘爱神见了他也要脸红心跳的美男子’。”

抬眼看向瞳孔地震的朗,叶棠道:“在这附近,能称之为贵族的除了格兰特伯爵,就只有身为地方贵族的戈登沃斯家族。可是戈登沃斯家族已经没落很久了。他们一家既没有领地,也没有庄园。托比亚斯·戈登沃斯是靠着他的男爵爵位这才坐上莱姆镇镇长的位置的。”

战争需要花费人力和钱。只要还长着脑子,没有上级贵族会上赶着去破坏人类与狼人的和平条约。因为事情如果暴露给女王知道,女王必定先拿给自己找麻烦的贵族祭天。而上级贵族只要奉承好了女王就能瘫着过一辈子人上人的生活,他们有什么必要去铤而走险?

会不惜掀起人类与狼人之间的滔天血仇也要得到利益的人,唯有没有退路,试图找回往昔“荣光”的人。

“至于伯爵身上的味道……伯爵到了莱姆镇后你猜他被安顿到了哪里?”

朗张开了嘴:“——镇长家。”

如果朗没有从少年伯爵的身上嗅到异样的味道,叶棠还无法确定托比亚斯是不是亲自参与了毁灭狼人的村子。但少年伯爵身上的气味浓烈到他换了矿工的打扮都立刻引起了朗的警惕,这说明托比亚斯不仅参与了袭击狼人的村子,还做好了之后的一系列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