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水从他的额头流下来,他就像惩罚温岚一般,猛烈地冲刺着:“亲爱的警官,随便拿枪出来可不好玩哦……”
那天晚上,两个人格外激烈。
……
第二天,温岚还是照常醒来了。
除了屁股和腰部的疼痛以外,他没有任何不舒服的地方。
难道,是他推理错误了吗?
不可能啊!
李贺之所以和自己在一起,就是因为看上了自己的味道,或者是魂魄吧?
温岚早就将李贺调出来的,带着冰晶一般的酒弄到试管里,专门研究了好几天!那里拥有着非同寻常的成分,那就是,凝结在那些晶莹的碎片中的,人类的精魂。
温岚简直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难道自己是一个例外吗?
就这样,他一直和李贺在一起半年了……
时间并不长,但是,却足以让温岚忘记了李贺的身份,忘记了他的残酷。他只知道,他喜欢和李贺在一起。
喜欢不用假装坚强和温和,想笑就大笑,想哭就大哭,喜欢那种无拘无束的感觉;
喜欢那种,被深深关心着的感觉,当自己不舒服的时候李贺抓狂的样子;
喜欢李贺了解自己的喜好,将自己最喜欢的小说买回家,时不时给自己惊喜;
喜欢李贺的浪漫,虽然自己最里面从来都嘲笑他少女,但是当他经常给自己买一大束玫瑰花,每次都告诉自己不同优美的花语时,温岚总是记在心里;
喜欢和他吵架,因为发毛给了他一掌,结果他最后总是像一只小狗一样夹着尾巴来求饶的样子;
喜欢他在床上的力量,流着汗,气喘吁吁的样子;
…………
喜欢他总是了解着自己的感受,总是让人感动。
温岚永远都记得,当初。
李贺总是被一群群女人和男人围绕在一起。每天,每天。
温岚一直都很讨厌太过吵闹的环境,他有时候会选择坐在远远的地方,听着音乐,一口一口地喝酒。
在灯会节的那天晚上,李贺依旧被一群人簇拥着。
“走吧走吧,我们去看灯会吧!今天肯定会放很多很多烟花……”
另一个漂亮的女孩挽住李贺的手臂,笑道:“对对,今天的贺哥这么帅,不去看可惜了!”
“嗯嗯,今天晚上就陪陪我们吧。”
温岚那天刚好从学校过来,一身制服,背着单肩包站在远远的地方。
他其实也是想要来问李贺要不要去的……但是他这么忙,还是算了吧。反正灯会……也不是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