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臻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
他那时候第一次对秦越产生了嫉妒。
在那之前,他从来不知道嫉妒是个什么滋味。
“叔叔。”沈臻有些昏头了,他忽然说,“您摸摸我的头吧。”
秦邢并没有被沈臻这个请求搞懵,他轻笑一声,伸出了自己的手,动作轻柔的将手放在在沈臻的头上,沈臻还没回过神来,直愣愣地坐着,等秦邢揉完了,他才瞪大眼睛,不敢置信自己刚刚说了什么。
沈臻一脸呆滞的看着自己的膝盖。
整张脸写满了“妈呀,我刚刚说了什么?”的惊诧。
看沈臻久久不说话,低着头,脸颊绯红,秦邢低笑了一声:“小臻害羞了?”
沈臻没回话,觉得怪羞耻的,怎么忽然就没忍住,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了呢?
秦邢却突然拉过沈臻的一只手,嘴角微微上扬,一副好长辈的样子:“在叔叔面前不用害羞,想要什么就跟叔叔说。”
沈臻连忙说:“我现在挺好的。”
他确实挺满足的,他在学基层的东西,慢慢学上去,以后离开秦家,也能找到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
沈臻知道,他上辈子之所以输,就是因为他无论怎么在上层社会左右逢源,终归是没有底气的,他自己立不起来,就算有人帮,也是烂泥扶不上墙。
到了现在,沈臻终于愿意承认,他上辈子不如秦越,甚至不如苏时清。
至少苏时清愿意把自己的自尊丢掉,乖巧的在秦越面前扮演一只宠物,就只是这个,沈臻扪心自问,他做不到。
在他爱秦越之前,他先是一个独立的人,他可以为了秦越去做很多事,但并不包括抛弃自己所有的骄傲和尊严。
骄傲和自尊是没错的,错的是他没有那个底气,没有那个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