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长宁有些愧疚,大晚上折腾人他怪不好意思的。他很配合地喝光了醒酒汤,然后说:“你们快去休息吧,我真的没有事,喝了一点点而已。”
大家见他说话吐字清晰,眼神也清明,总算放下心来,又细细叮嘱了几句,季长宁嗯嗯应付完,把人全部打发走了,接着就把趴在自己大腿上的狗从头到尾撸了一遍,嘴里念念有词:“去去去,到点该睡觉了,自己玩去吧。”
大白恋恋不舍地看他一眼,一步三回头,听话地去狗窝里趴着。
季长宁马上跑去浴室洗澡,一边走一边把大衣脱了,嫌弃自己身上沾的味,酒精、香水、香烟混在一起,难闻,以及一身狗毛。
他摘了戒指和手表随手放在浴室柜上,他其实不喜欢身上戴着东西,嫌束缚,但有句话说人靠衣装,总要弄点什么增加逼格,别人才不敢轻视你。
冲完澡后他裹着浴袍刷牙洗脸,看着镜中的自己咧嘴笑了一下:哟,还是这么俊,大帅哥。
他把嘴里的泡沫冲干净,然后凑近镜子仔细观察自己的脸,不笑的时候看不出来,一笑就发现眼尾有细纹。
“天呐,岁月不饶人啊。”他自言自语道,他想起了小宋,也想起曾经的自己,刚遇见沈逸尘的时候他也是十八九岁,眨眼就变成叔叔级人物。
古人云三十而立,他却一事无成,只学会了跟一个男人纠缠不清。
但有什么关系,平庸是芸芸众生的归属,哪有那么多把日子过得轰轰烈烈的人。
他朝镜子做了几个鬼脸,把脸扯得变形,反正也没人会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