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太过听话乖巧,成绩又不够好,这样的孩子连老师都很难注意到。
除了那张令人惊艳的脸——但漂亮的脸蛋并不足以赢得老师过多的目光。
盛霜序对沈承安的印象也只有沉默寡言、穿到发黄的白衬衫、和永远打不通的父母电话。
盛霜序第一次注意到沈承安时,沈承安正被小混混欺负。
沈承安很瘦,甚至还有一点营养不良,与同龄高中生对比之下,就像是初中部的小孩子。
四周都是不堪入耳的咒骂声,骂他是杂种、鄙视他异于常人的眼睛和发色。
沈承安被路边的小混混抓住了头发,按在手里一下下往墙上撞,磕得血肉模糊,校服的衣领都被血液染透。
即便如此,沈承安愣是没发出一点声音。
盛霜序只是走在下班的路上,他推着自行车,恰好听见了胡同深处的声响。
他认出了这是他班里的学生,那时他刚执教没多久,出于对学生的一腔热忱,也不能对这等场景坐视不理,盛霜序将车停好,便直接冲了过去。
盛霜序大喊一声:“你们别打了!再打我就报警了!”
这块区域在整个b市出了名的鱼龙混杂,住着的基本都是没什么正经工作的流动人口,这些人生下来的小孩也很难去好好念书,里面有不少仗着自己未成年就早早辍学的小流氓,打架斗殴被抓了好几回也不管用。
盛霜序住在隔壁的普通小区,而沈承安就和他的爸爸住在这种地方。
那群地痞流氓起初并不把盛霜序放在眼里,不耐烦地说:“你是谁啊?没事儿就滚一边去。”
盛霜序第一次处理这样的场面,他紧张地咽了口口水,说:“我是他的老师,你们放开他,不放我真的报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