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每时每刻都会发生一些骇人听闻的故事,普通的新闻根本不能给纽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但几乎人人都知道,莉齐·艾德勒的第二个丈夫是一个怪人。
他长着一双燃烧似的金眼睛,从不取下脸上的面具,身材高大得几乎令人感到压抑。
虽然他的衣着非常讲究,黑色礼帽,长大衣垂至膝盖,里面是白衬衫和黑缎背心,露出一截铂金表链,皮带上却永远挂着枪套和绳索,气质冷峻而凶暴,如同一个十恶不赦的亡命徒。
要不是首富之女不可能嫁给一个暴徒,人们就要对他的身份浮想联翩了。
除了身份成谜,他还有两个地方非常古怪。
一是,结婚以后,他居然随自己的妻子姓,改名为埃里克·艾德勒,这简直是一桩闻所未闻的怪事。
要知道,没有哪个男人会跟着自己的妻子姓,即使他一贫如洗,而他的妻子又刚好是个富翁的女儿。
二是,他对莉齐强烈得可怕的占有欲。
男士们不能对莉齐行吻手礼也就罢了,女士们居然也不能亲吻莉齐漂亮的脸蛋儿——哦,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丈夫,少妇们见面可不就得吻来吻去吗?莉齐的丈夫居然连这种醋都吃。
但最让纽约人印象深刻的一件事,还是他在宴会上捏断了一位男士的手腕。
那天晚上,整个纽约的著名人物都聚集在了第七大街的威灵顿大饭店,一位造船商正在那里举行宴会。
这样庸俗、豪华的宴会,是巴黎人和美国南方人鄙夷不屑一顾的,在纽约却极受欢迎。
艾德勒没有过去,他忙着收拾失踪之后留下的烂摊子,没空参加宴会。莉齐挽着埃里克的手臂,代他向宴会主人问了声好。
那本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场所,人人面带微笑,觥筹交错,其乐融融,直到一位醉鬼抓住了莉齐的手腕。
那醉鬼是个典型的美国富豪,身世成谜,突然发迹了起来,便挤进了这座光怪陆离的大都市,打算当一个道地的纽约人。
他知道宴会上的女人不能乱碰,但是,莉齐太不像一个上等女人了——她戴着一顶鸵羽软帽,没有戴手套,穿着一条浅绿色的长裙,前面的裙摆打着荷叶似的褶皱,露出了衬裤和皮靴。
只有最低贱的街头女郎,才会这样厚颜无耻地露出衬裤。
醉鬼自以为发现了一个混进宴会的低级交际花,一把逮住莉齐的手腕,就要往她的手背上亲。
周围人大吃一惊,还没来得及出声阻止,一只戴着黑手套的手就伸过来,牢牢攥住了莉齐的手腕。
紧接着只听“咔嚓”一声响,醉鬼的手腕弯折成了一个极为恐怖的角度。
随着一声惊恐、痛苦的惨叫响彻宴厅,所有人都恐慌了起来。尽管他们发迹前什么坏事都见过,却是第一次在华美的餐室,看到有人轻描淡写地捏断了另一个人的腕骨。
刹那间,醉鬼的酒劲儿全醒了,他一面凄惨地嚎叫着,一面跺着脚大声诅咒。
有人小心翼翼地说道:“……虽然他冒犯了您的妻子,但没必要下手这么狠呀!”
“这是谁带的客人,居然连莉齐小姐都不认识。”
“都让开,都让开,医生过来了!”
饭店的医生背着药箱走了过来,先给醉鬼打了一剂吗-啡,又喂了他半杯威士忌。
双管齐下,醉鬼终于缓过劲儿来,立马扯着嗓子嚷道:“这能怪老子吗?她穿成那样,谁看得出来她是个正经女人啊!”
周围人没有附和,却也没有反驳。虽然他们觉得醉鬼十分愚蠢,没有眼力见儿——你只看到了她穿着轻浮,却没看到她的手镯能买两个威灵顿大饭店;但莉齐的衣着过于轻浮,容易招惹流氓,的确是不争的事实。
埃里克冷漠地看了醉鬼一眼:“你凭什么对我妻子的穿着发表意见?”说着,他半蹲下来,抽出靴子里的小刀,单手转了一圈,“要是你有权利发表意见的话,我是不是也能对你的穿着发表意见?”
话音落下,他的手腕猛地一沉,把醉鬼的礼帽钉在了地板上。
醉鬼以为自己的耳朵被剁了,疯了似的惨叫,浑身痉挛着抽动。片刻后,他昏厥了过去,地上尿湿了一大片。
这一幕给纽约的上流社会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他们一致认为,莉齐的丈夫是个穷凶极恶的亡命徒,至于为什么能娶到首富之女,就是一桩未解之谜了。
最让他们震惊的是,莉齐看见这一幕,第一反应居然不是害怕她丈夫可怕的手段,而是上前吻了吻他的脸颊,撒娇让他抱她回马车。
人们又想,她丈夫脾气那么古怪,可能是她惯出来的。
不管怎样,埃里克的恶名从此在纽约社交圈传开了。
男士们虽然会跟他打招呼,也会跟他攀谈,并且发现他见多识广,学问极其渊博,却不敢离他和他的妻子太近,怕有断手的危险。
女士们则完全拒绝与他交谈,觉得他是一头未开化的野兽,不明白莉齐那样娇美可人的姑娘,为什么会嫁给这种暴徒。
莉齐知道这些传闻,但她只是耸耸肩膀,就抛至脑后。她也没有报复那些议论过他们的人,因为她压根儿就没记住那些人说了什么。
现在,她每天都过得十分充实——自从那天,她让埃里克救下妇女集会的女士们以后,就成为了妇女集会的一员。
这些太太小姐均家庭殷实,颇有学问,有的年轻小姐甚至在欧洲读过大学,还出版了诗集和小说,但不管她们多有才华,外界都认为她们的种种行为,是为了逃避家务活儿。
莉齐见她们每天都会坐马车去百老汇大道演讲,而且坐的是没有雨蓬的马车,遇到大晴天或下雨天只能自己撑伞,就送了她们两辆崭新的四轮马车,均配置着健壮有力的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