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向来只知道雌性共享的种族,不可能短期之内学会怜香惜玉。
那么,是什么让纪小瓯三番五次拒绝他的邀请,决意留在豹族呢?
“如果豹族对你承诺了什么,我也可以给你,并且比他们给的还要多。”霍尔顿说,“只要你心甘情愿留在我的种族。”
纪小瓯微怔,对上霍尔顿的眼睛,“无论你给我什么,我都不会和你回去的。”
霍尔顿抬起一边眉毛,“为什么?”
为什么?纪小瓯倒是从未想过这个问题。
她愿意与雷恩一起留在豹族,却宁死也不肯和霍尔顿前往狼族部落。
当初雷恩抓她回去的时候,她不是不能反抗、挣扎,她甚至可以“以死明志”。
可是她没有。
后来的很多次机会里,她明明也可以逃跑,她依然没有。
潜意识里,她一直想留在雷恩的身边。
纪小瓯抿起嘴角,眼神有些闪烁,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原来那么早以前,她就喜欢上雷恩了么?
回到豹族,纪小瓯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把身上的泥沼清理干净。
不知是认清自己对雷恩感情的缘故,还是遇见霍尔顿心虚的缘故,纪小瓯的视线一直忍不住往雷恩身上看。
雷恩正在打理一头猎得的羚羊,剥掉皮毛,洗净内脏,便抬起架到了火堆上。
雷恩以前不吃熟肉,自从纪小瓯来了之后,为了照顾这个小家伙的口味,才慢慢学会用火烤熟食物。
雷恩肩膀宽阔,身高腿长,身体的线条流畅匀称,透着一种蓄势待发的力量。
纪小瓯这才发现雷恩长得也好看,眼睛深邃,鼻梁高挺,嘴唇总是向下抿着,所以才会给人一种冷漠的感觉。
“再这么看着我,”雷恩一动未动,突然低着嗓音道:“我会以为你已经做好接受我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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