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期限,双方见她辍学,想解约,可是又舍不得那笔违约金,思来想去,干脆给她发配到了下属杂志期刊做记者,月薪非常少。
那是个地理杂志的风景摄制组,杂志每季度出一本,因为经费紧张,一次采风往往要拍够一年的素材。霍皙吃苦耐劳,跟着摄制组什么地方都去,一干就是三年,三年期满,本来打算不再续约,恰逢她要回北京,杂志社的领导私下里找她谈话,问她愿不愿意去总部报社工作。
杂志社的领导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儿,早年从报社退休又返聘的,干新闻这行四十多年,很有眼光,也很严厉,霍皙虽然学历是个硬伤,但是好在工作能力不差,有股子韧劲,老头儿挺喜欢她,便在一次去北京出差的时候跟报社主编提了一嘴。
报社正是缺人的时候,用谁都是用,老头儿在这行里挺有威望,主编当卖他一个人情,就同意了。
虽然是个实习编辑,工资不高,可总算是在北京给自己找了个落脚的地方不是????
霍皙叠好被子起床,路过镜子,她无意瞥了自己一眼,忽然,就惆怅叹了口气。
在外头混了三年,人都混糙了。
以前的霍皙,那是不知道用多少金银细软养出来的,江南的水养人,也养眼,滋润出了她一身好皮肤,后来被亲爹许怀勐接来了北京,北京也养人,惯出了她一身矜贵习气,吃穿用度,从来都是最好的。
从某种角度上看,霍皙某些生活习惯和一个人特别像,而且受那人长期影响,两个人简直有一种病态的相似。
她不用最贵的,只用自己最喜欢的。
比如她喜欢香,那种很自然的花香,所以从香皂到浴室的香薰,一水儿joalone的红玫瑰,那种香味儿,好像就连那刚从泥土里拔出的一刹那的泥土味儿都能完美还原。犹如清晨刚刚苏醒的慵懒美人,一位身材曼妙有着很好身家背景的无忧无虑的庄园女子伸出那雪白纤细的手温柔的将它摘下,清甜、微酸,温柔至极。
她喜欢内衣,拉开衣柜,是一整排质感款式都很极致性/感的agentprovocateur,真丝的,蕾丝的,镂空的,系带的,黑色的,白色的,深红色的,色彩单一而浓烈,勾勒在身上,衬出曲线,细细包裹着身体最神秘的寸土之地,不声不响,又带着勾魂夺魄的情/色气息。
她买口红,整排的色号,十几支试都不试,她买鞋子,一样的尺码,一样的款式,偏偏要几双换着穿,她买包,买衣服,买无数无数昂贵的东西,她喜欢看到自己每次买过东西之后,许怀勐对她想问又不敢问的神情,霍皙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善良人,也做不到那么清高。她恨她的父亲,可又无形中享受他对自己的好。
人们每每提起她,都会说,哦,许家那个从外面接回来的女儿啊。
没人敢说她是私生女,对她的定义,也仅仅限于“外面。”
可霍皙不在乎,那时候她像一朵花,花期正浓,颜色灿烂,美的充满侵略性。
如今的霍皙。
她也依旧用着熟悉的熏香,穿着昂贵的衣裳。
只不过,她没了过去那身锋芒,更多了一份淡然平静。可是细细看去,又不难发现深深掩埋在骨子里的娇矜妩媚。
这似乎是她,又似乎不是。
她收拾停当,拎包下楼,走出单元门,暴露在阳光下,于是便彻底呈现在众人眼中。
有人从食堂回来,路过家属楼门前,惊喜叫她:“霍皙!”
她笑着点头:“哎。”
“你回来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那话充满了惊奇,意思分明是在说,你怎么还敢回来?
霍皙按了一下车钥匙,黑色吉普车灯闪烁两下,她开门把包扔进去,脸上依然温柔笑着。
“刚回来。”
那人不再说话,霍皙上了车,几人才又开始叽叽咕咕起来。
“她还有脸回来?不是说当初沈家发飙,人死在外头了吗?今天这冷不丁一见,真吓了我一跳……”
“一点没变,还是那么漂亮。”
“你们男人可真肤浅,等着吧,这下有好戏看了。沈家那位正主儿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呵呵,是你们女人嫉妒吧,别忘了,再怎么不善罢甘休,人家也是处过几年有感情在的,要是真想下手,用不着等到现在。”
“呸!什么男女朋友,那是她贱,主动爬到人家床上去的!”
“劝你这话在咱们这儿说说也就罢了,别再往内院儿传了,没看见她开的是武杨的车吗,回头让小诚那帮人听见,没你好果子吃。她爹虽然病着,可人毕竟还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成成成,知道了知道了……”
车子渐渐开远,仿佛那些腌臜闲话还在耳边,霍皙满不在乎的笑,直奔着报社而去。
她这人,心大,用那人的话说,叫没心肝,忒自私。只要你们别得罪我,我自己活的也还挺好,你们——爱说什么说什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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