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莉冷冷地说:“你是在说,就算我死在这里,也没人关心吗?”
“上帝作证!”特里基叼着烟举起手,一脸真诚,“我说的是林子里那群人——你的前雇主,道斯先生。”
“道斯”是经理的姓,马戏团的名字就叫“道斯先生的马戏团”。
薄莉:“道斯先生是死是活,关我什麽事?”
“真冷漠啊,”特里基吸了一口烟,摇头感叹,“但也可以理解,道斯的确不是一个好人,坑蒙拐骗,无恶不作。跟你实话实说吧,我并不是艾米莉的哥哥。”
薄莉假装惊讶地扬起眉毛。
“道斯让她跟着我,是希望她能为科学献身——你知道,她有四条腿。很多科学家都很好奇,她是否有两套器官,如果有的话,怀孕时又是如何运作的。”
特里基说:“我是道斯雇来的说客,他希望我说服艾米莉安乐死,把遗体‘捐’给那些好奇的科学家们。”
薄莉总算懂了什麽叫“语言的艺术”。
拐卖人口,谋取不义之财,居然能被眼前的人说成“为科学献身”。
薄莉讽刺道:“那你是来说服我‘为科学献身’的吗?”
特里基笑着说:“亲爱的,除了艾米莉,没人要为科学献身。”
他吐出一口烟雾,眯起眼睛:“我来这里,是为了招募你的同伴,埃里克。”
他终于进入正题了。
薄莉的心髒漏跳了一拍,心念电转,试图以嫉妒的语气从他的口中套话:“埃里克?他有什麽好招募的,他不过是一个偷东西比较快的小偷!”
“如果你亲眼看过经理的死状,就不会这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