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见过,书是季先生交给我的。”辰又镇定地说:“季先生和他有没有见过我就不知道了。霄哥,你想见他啊?”
“不是。”明霄当然要否认:“有点好奇而已,毕竟是《眼见》的作者。”
“那……”辰又放慢语速:“你想见他吗?”
明霄心里想:卖萌的抠脚大汉,还是算了吧。嘴上却道:“试镜时不知道能不能见到,以后在片场应该能见到吧。”
辰又:“我觉得不一定。”
“嗯?”明霄问:“为什么?”
因为是抠脚大汉吗?
辰又正经道:“万一长得丑呢。”
明霄笑起来:“又不是相亲,怕什么丑?”
双方各有心事,都不敢聊得太深。放下手机后辰又出了一会儿神,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本子,翻到空白处写道:和明霄聊起小神仙,我说小神仙可能长得丑。
然后用红笔在“长得丑”下画了一条粗杠,标注道:切记!
旁边一页上写着:主动与明霄私信,卖了个萌。
合上笔记本,辰又捏住眉心。
他本来不想记下这些琐碎的事,但是近来身份越来越多,和明霄说话时时常嘴快于脑,谎撒多了有时会记错,很担心哪天穿帮,只好把说过的话做过的事简单记一记,睡前翻开看看,一是捋捋逻辑,二是加深记忆,省得下次说到相同的话题时抛出一句大相径庭的说法。
但饶是如此,仍有些慌乱。
慌乱的根因,在于他已经失控的心。
去健身房打了半小时的沙包,辰又心脏砰砰直跳,越发觉得事情正脱离自己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