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初冬也没下狠口,咬啊咬的就变成了亲,再然后是舔,手上也没闲着,悄悄溜进对方睡裤……
方筝浑身一震,说不清是疼是麻还是爽的感觉像电流瞬间击穿了他,下意识抱紧小鸟,身体不自觉向上拱,像是要逃走,又像是想要更多。
孟初冬单手把方筝的睡衣下摆向上推,很快,大片胸膛露出来,像面团,又像是棉花糖,已经适应夜色的眼睛看得很清楚,孟初冬低头,准确无误地含住了一侧。
“啊,别、别弄了……”双重刺激让方筝几近崩溃,说话都变了调。
不知是不是求饶起了作用,下面肆虐的手还真的停了下来。
但是个男人就知道这时候说“不”根本就是“你他妈快点继续赶紧带劲儿”的同义词,所以方筝发誓那货绝对是故意的!
果不其然,热气吹进耳朵,再然后他就听见了孟初冬哑着嗓子的命令:“叫声好听的。”
方筝用力环上孟初冬的后背,也往他耳朵里吹气:“小鸟。”
孟初冬黑线:“你在拉仇恨么……”
“我喜欢你。”
……
江洋问为什么见了面,你还会喜欢方筝。
其实答案多简单,简单的就像方筝这个人一样。没有伪装,没有隐藏,连发来的照片都不是毁图秀秀,哪怕你打上层柔光呢,可是没有,他就那么真实的游戏着,生活着,跟你交往着,二次元的时候猥琐成分多了点,三次元的时候自卑系数高了点,可不管猥琐还是自卑,都是他,因为太过一致,所以全然没有落差,因为和自己想象的毫无出入,所以甚至是庆幸着的,惊喜着的,就像汉堡广告上写着以实物为准,等你买了实物,发现就是广告里那样的,面包金黄,肉饼鲜亮,一口下去,唇齿留香。
为什么喜欢?
因为这货招人喜欢,而且是,特别招。
……
方筝在小鸟的伺候下彻底爽了把,其实自己的右手和别人的右手在物理学上没什么不同,但在精神层面差距可就大了,所以秉着“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的原则,方筝也为小鸟服务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