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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嘉颂瞥了眼,发现是上次的那只小白狗。

“它不咬你就不错了,要多给他準备磨牙棒,多遛遛,它也就没精力咬你的臭鞋了。”

闻言,梁嘉颂嘴角勾起浅浅的弧度,在二人的对话中,仿佛看到了过去的那个方承越。

二人又简单地聊了几句,之后挂了电话。

“怎麽放温秉琛那里寄养了?”

“它还小,想着就不折腾了,等我毕业了再带回来。”方承越看向她:“我看你的储物间里有个大笼子,是以前养过动物吗?”

梁嘉颂眼底泛起细微的涟漪,藏在昏暗的车内光线里,不太明晰。

“嗯,养过一只兔子,还没成年就走了,我以为它会陪我很久。”

方承越正要啓动车辆的手一顿,长风将街道的香樟树吹得沙沙作响,有几片枯黄的叶片掠过挡风玻璃,随即落在地上,被风卷得打着旋儿。

“我一直都没什麽朋友,时晏州又很忙,有次经过花鸟市场,看到那麽多鲜活的生命,第一次萌生了想要养宠物的念头,在準备好各种用品后,我再次折去那个花鸟市场,挑了一只霜白垂耳兔。”

“无趣的人生因为它的到来有了新的期待。那时候我在上班总会记挂它,想着它有没有好好吃粮,会不会孤独,有没有想我,所以每次下班,脚步都比从前要快。看见它进粮,看着它长大,感受着它慢慢信赖我,走哪跟哪,我的心灵也随之得到了治愈。很多次我都在脑海构想等它成年后带它去公园的画面,看着别人家的兔子,无数次幻想它长大之后的样子,可是我的兔子永远停留在了幼年时期。”

乌睫轻扇,梁嘉颂凝着闪烁的红绿灯,瞳孔隐隐失神。

“养的时候想的很简单,每天保证干草、兔粮充足就好,看别人圈块地喂点蔬菜都白白胖胖的,以为很好养,后来慢慢了解,发现不是那麽容易。知道兔子不能总吃苜蓿草,所以后来买了提摩西草,可是它不吃,买的兔粮也不吃,为此我愁了很久,我开始试着引导,终于有了点效果的时候,它却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