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莹一个娇娇俏俏的未婚大姑娘,生活在这样的地方,自然被那些别有用心之人盯着。
像刘小山兄弟俩、曹俊等人,都来骚扰过她好几次,要不是她机警,能不单走就绝不单走,说不定早被他们强了,跟别的女人一样寻死觅活。
任莹当然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她听别人说过曹俊的八卦,说曹俊有亲戚在区革委会当领导,就算曹俊这次因为刘小山被牵连抓走问话,他有这层关系在,刘小山一党人为了能让家人在农场好过,肯定不会把他供出去,他最多关个十天半月就会出来,然后继续在农场横着走,欺男霸女。
“我就说他一个小小的干事,哪那麽大的能耐,给宋招娣许下做仓库管理员的职位承诺,原来是有这层关系在。”
杨秋瑾听她说完,恍然大悟,指着还在水里嘤嘤哭泣的宋招娣道:“你既然认识她,好好劝劝她,让她回去吧。我得回去做我的事情,你要是遇上什麽事儿,只管来找我,我不能承诺别的,但是保你这个人,我是能做到的。”
“杨大姐,有你这番话,我就放心了。”任莹等得就是这句话,她脸上的阴霾烟消云散,“你去忙吧,我来守着她。”
“成。”
杨秋瑾回到仓库,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把仓库四周零散的土地都挖好,拿上一把三角带把手,顶部是尖刀的小工具,用工具在她挖好的土垄上,每隔半米的距离插上一条缝,将她早上带来的红薯藤插进缝里,盖上泥土,种了大约两垄地。
接着又把两位教授改良交给她的各种种子,如改良的苏联棉花种新陆1号,不知名的沙瓤番茄,旭东、无籽二号、金城一号西瓜种,哈密瓜、黄瓜、冬瓜、菜瓜(佛手瓜)、豆角等等种子,每一种都种一点,分批记录。
因为仓库一般都上午和中午开仓放东西领东西,下午基本没什麽事情,杨秋瑾特意向韩永信告知,今天家里有事要提前下班,骑着奔影往家里赶。
半路路过一条水草丰盈的水渠,她不忘停下来,让奔影吃草吃到饱,顺手再扯些嫩草捆好放在篮子里,明天喂给奔影吃。
要想让马跑,就得给马草,养一头马可没那麽容易。
陈胜青所在的骑兵营有上百头战马,这些马所需要吃的马料青草,每月都是一笔不小的数额,边防部为了养活这些战马,专门开辟了一处水草丰盛的马场,另外又开了很宽阔的一片地,种得有紫花苜蓿草、高粱草、狗牙根草等等,用来供应战马们的日常腹食。
杨秋瑾的马不属于部队,她想喂马就得自己给马找草喂草,还得喂其他一些饲料才能让马饱腹。
她不可能每天都在路上给奔影找草料,所以她决定回到家里以后,要空出一点地来种些牧草,另外仓库附近稍微空余的地方,她也打算种一种,节省她找草料的时间。
下午五点左右,她骑着高头大马出现在部队小学门口,立即吸引一衆孩子们的目光,窃窃私语:“这是谁的妈妈,骑的马好高好大,看起来好帅啊!”
进部队的时候杨秋瑾已经拿下裹着脸上的纱巾,主要是怕她裹着纱巾来接孩子,吓着孩子们。
她的皮肤在她持续一个多月擦各种美白膏润肤品,不怎麽见阳光的努力下,终于褪去了蜜色黑皮,比之前白了一个度。
夕阳红光下,她坐在马背上,一张脸生得五官精致,皮肤白净,一头齐肩的中短发,还有颈子上挂着的红色纱巾,随着晚风一阵飘摇,让她看起来英姿飒爽,又不失女性柔美之美。
杨秋瑾这一个月在农场干活,几乎没在衆多家属面前漏过面,她这一骑着马出现,学校门口所有人都把目光放在她身上,这让来接孩子的石芳芳十分恼火。
自从她被杨秋瑾当衆打脸,戳穿她的真面目后,家属院的军嫂大多都不跟她来往了。
她自己也觉得丢脸,在家里足不出户一个多月,觉得事情平息了,那些军嫂也该忘了她做得事情,今天特意打扮一番,来接两个孩子。
她自诩长相不错,皮肤比杨秋瑾白净,穿什麽都比杨秋瑾好看,只要她一如既往笑脸迎人,心平气和的跟接孩子的家属们多聊聊,她们就会发现她的好t,不计较她以前做过的事情。
哪知道出师未捷身先死,杨秋瑾一来,直接吸引了衆人的目光不说,还比以前白净漂亮许多,本来跟石芳芳聊天的一个军嫂看到杨秋瑾来了,立马离她远远的,好似她什麽洪水猛兽,生怕杨秋瑾看见似的。
石芳芳心中堵着一口气,一双眼睛死死盯着从马背上跳下来的杨秋瑾,心中的嫉妒和愤怒,几乎要让她失去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