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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秋瑾震惊不已,“这麽黑的天,你是怎麽看到兔子的。”

“我在部队受过特训,要在暗夜里执行任务,能看见夜里许多活动的东西。今晚夜色并不黑,t天上的星星能照亮路。”陈胜青把兔子放进布兜,策马跟她并驾齐驱,“戈壁滩并不是什麽植被都没有,沙棘、骆驼刺、野枸杞、独尾草等等野草生长在其中,许多野兔子会在这些植被附近做窝,想抓它们很容易。”

“戈壁滩上有很多兔子?”

“不多,只是这些生物繁殖能力强,偶尔能碰见。如果往北方向走,在天山群山下,那里有被雪水浇灌出来的大片草原平地,草原上有许多野兔子。”

陈胜青兴致勃勃道:“那边的平地被它们挖得到处是洞,晚上没人敢骑马,怕马踩到洞里,摔断腿,人会从马背上摔下来受伤。你如果喜欢吃兔肉,等我巡边结束,给你多打几只兔子带回来。”

“好。”对于男人突如其来的热情,杨秋瑾除了有些奇怪之外,心里还是有些开心的。

一个男人,能记得给妻子带东西,哪怕是只兔子,都让杨秋瑾觉得窝心,因为这代表他心里是有自己的。

这对她来说,足够了。

她不求陈胜青有多喜欢自己,至少在他们婚姻存在的期间,他要做到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应有的责任。相应的,她也会做到一个妻子的责任。

想到这里,她又想到在她决定去农场干活开始,她几乎从早忙到晚,没有多余的时间照顾孩子,心里无比愧疚。

当他们终于到达部队,陈胜青让她把马放在营地一个专门养马的马房里,她几乎是马不停蹄地往赵二凤家里赶。

天色已经很黑了,家属院早就拉闸停电,几乎人人都沉睡在梦乡。

天佑躺在李家两个儿子的炕床上,听着李二蛋磨牙的呼吸声,闻着李四蛋臭脚丫子的味道,怎麽也睡不着。

他在黑暗中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怎麽也想不明白,为什麽妈妈带他跟着爸爸来到边疆随军以后,妈妈就性情大变,对他没以前好了,她还从早忙到晚,很多时候都顾不上他,让东家妈妈,西家婶婶,还有那个对他十分严厉的爸爸来管他。

他已经变得比以前听话懂事很多了,现在的他,不跟同学打架吵架,不到处惹事搞事,变得十分有礼貌,赵婶婶去王婶婶家里接他,说爸爸让他去他们家吃饭,他什麽都没问,老老实实地来李家吃饭。

吃完饭,他还很懂事的帮着赵婶婶收拾桌椅碗筷,然后在院子里做完作业,眼儿巴巴的妈妈来接他。

可是他等啊等啊,等到天黑了,爸爸妈妈都没有回来,赵婶婶让他去睡觉,他哪里睡得着啊。

他感觉现在就是一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小孩,爹不疼妈不爱的,他还不如回老家,至少在老家,奶奶疼他。

想着想着,他的眼角渗出泪水,正当他準备默默伤悲春秋哭泣之时,听见院外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赵嫂子,赵嫂子,你睡了吗?”

“妈妈!”尽管那声音喊的很小,陈天佑还是听出来那是他妈妈的声音,激动的一个翻身从炕上爬起来,光着脚打开方面沖向院外,扑到杨秋瑾的怀里,“呜呜呜,妈妈,你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

孩子哭得委委屈屈,身上穿一件薄薄的衣服,脚下还没穿鞋子,杨秋瑾心疼的把陈天佑抱进怀里,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安抚他道:“好了好了,天佑,别哭了,是妈妈不好,妈妈回来晚了,妈妈向你赔罪,妈妈没有不要你。”

赵二凤听见动静,边穿衣服,边迷迷糊糊地走出来,看到杨秋瑾跟陈胜青,笑起来,“大妹子,你们回来了啊,我还以为你们今晚不回来,叫天佑在我们家睡一晚呢。”

“赵嫂子,谢谢你帮我照顾天佑。”杨秋瑾抱着陈天佑,诚挚地向她道谢。

“嗨,这没啥。”赵二凤扣着衣裳道:“咱们街坊邻居,又是一个部队的,咱俩关系还那麽亲近,别说帮你带一天娃,就是你天天把娃交给我,只要你不嫌弃我,我都能帮你带。”

这话当然是说笑的,但也可以看出来赵二凤是个热情善良之人。

陈胜青就把随身拎着的兔子,拿一只给赵二凤:“嫂子,这是我在回来的路上在戈壁打得兔子,你拿去给孩子打打牙祭。”

“哎哟,那可太谢谢你了。”赵二凤没有推却,道谢收下。

边疆地区因为少数民族衆多,都以牛羊肉为主,几乎没有其他肉卖,身为汉人的赵二凤,早就吃腻了羊肉,想换换其他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