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睡着了!”

这是我最后听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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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对象是同组的奥数大佬。

那个时候学校搞什麽新教育理念,没有前后排,大家分组轮流换位置坐,有时候肩并肩,有时候面对面,有时候只能看见他上课听讲的侧脸。

奥数大佬当然也不叫奥数大佬,游戏打得极烂,又菜又爱玩,和班里的男生互相在作业本上画大头乌龟,龟哥龟哥地叫。

这样形容好像根本没法让人心动。

但是当他晚自习排出13本不同题型的大开本奥数练习册,一脸骄傲地和我说:“这些都是我老婆,我不仅脚踏十三条船还每晚换一个”,的时候。

——我觉得他帅炸了!

高中生如果不是考试要考数学狗都不学,他说“数学是逻辑的艺术,思维的体操”,下课不是出门放风,而是拿着奥数题往教师办公室跑。

——世界上原来真的有人能那麽爱数学!

最爱数学的他考去了複旦,大概正在数学系发光发热。

“不对。”

浏翊狠狠摇头:“这根本不是爱情,顶多算崇拜。”

实伊反对:“崇拜变质也可以成为爱情!”

亦柳没说话,她要赶傍晚的飞机去青岛,正哐当哐当收拾东西。

被3的鸡尾酒干倒的我顶着黑眼圈,双眼无神地看着八卦欲望疯狂上涨的好舍友们开啓“崇拜是不是爱情”的学术讨论。

想起自己昨天晚上不仅弹了个表情包过去,还大胆地发送“我高中的时候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