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屿一边给她戴手表,一边回道:“不贵。”

孟秋就真以为不贵,结果结账的时候,售货员说:“四百八。”

孟秋:“多、多少?”

“四百八!”

孟秋麻溜地将手表摘下,双手交还给售货员,歉意地笑笑:“不好意思,姐姐,我们不买了……”

季屿:“怎麽了?”

孟秋用尽全身力气,将他拿着钱票的手按下。

怎麽了?这可是四百八,不是四十八!

不对,四十八也不便宜啊,都快赶上一般人俩月的工资了。

那麽四百八就是——近两年的工资!!!

花两年的工资买一块手表?

不行,坚决不行!

这次就算季屿拿出“工作需要”的说法,她也不答应。

同样的当,她可不会上两次。

季屿就说:“那我们换一款便宜的?”

孟秋还是摇头:“不行。手表又不是必需品,不许说别人有,也不是所有人结婚都买手表啊!”

“我爸妈要是问起来,就说我们打算到那边再买。到时候离得远,买不买他们又不知道。”

孟秋见他还是不死心,清了清嗓子,严肃道:“季屿同志,你要违约吗?”

季屿:“?”

“协议上可是说了,保证不违背我的个人意愿……今天可是协议开始的第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