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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两旁的店铺都弄得齐整得很,门头上的幌子随风飘摇,这时候的幌子都是有标志的,也叫行标,每种店挂什麽幌子,都有讲究。

刘竹也没来过县里,和温小云一样,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转,好奇的紧。

温小云一眼就瞧见一个方形幌子,是家脚店,和大杨镇的脚店没什麽太大区别,就是规模明显大好多,外头也摆着一个巨大的酒瓮,跟后世的瓦罐汤似的。

不远处,还有一家黄记正店,正店就更大了,客来客往的,不止能卖酒卖吃的,规模再大的,都能弄成客栈,啥都能做。

正店外头除了酒瓮,还摆了个形状好看的栀子灯。

温小云知道这个,原身听老杂毛提起过,不是所有的店都能挂栀子灯的,这种灯,代表店里有貌美姑娘可以陪客。

该死的老杂毛,凭他也敢好色?

刘竹明显就不懂,只觉得那栀子灯好看的很,“姐,你看那个灯,真好看。”

温小云没好意思搭理他,而是去问柴爷爷。

“柴爷爷,咱们在哪儿摆摊最好?”温小云也是两眼一抹黑,但她不怕困难,先问问,自己再去摸索,总要省事些。

柴爷爷几乎是日日卖柴火,来县里不知道多少次,很快就给她指了明路。

“你们俩都是孩子,不如跟我一起去另一条街,叫松水街,交上十文钱摆个摊子,也挺好的。”

温小云闻言诧异,没想到县里还挺人性化的,大杨镇摆摊,想要个好位置,全靠抢,还靠嗓门跟人多势衆,很不好惹。

既然交钱,那想必是有管理了,她打了个响指,“走,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