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页

安景闻言指着自己鼻子:“你给我买?”

不等晏启离回答,深谙推销学的店员十分上道,立马道:

“两位还要看些其他的吗?我们家的男款也非常多,不管是送人还是两位自戴,都很不错的。”

说话的同时,店员拿出了安景趴着的展柜下的几款男式镯子和戒指:

“有喜欢的可以试戴。”

这家店只是安曲老城区一家不起眼的银饰店。

不是什么连锁大品牌,没有国际知名的珠宝设计师坐镇。

没有品牌溢价和高昂的设计费手工费,这家店最贵的东西,也不过五位数。

要是被有心人拍下,外界知道身价过亿的晏总,第一次正正经经送人礼物,就送的是这些‘廉价’的银饰,还不知道会编纂出什么新闻消息。

但晏总本人就算知道了,也不会觉得有什么的。

送礼不是越贵越花哨越好。

喜欢就行。

怀着两分的情意送出价值百万的珠宝,两分情也不会多添一分。

安景没想过让晏启离送自己东西,摆手拒绝:“不用,不用。”

晏启离注意到安景摆手时,眼睛在某款手镯上多看了两眼,便让店员取出来试。

拒绝也没用。

强势的活阎罗,送人礼物都这么不讲理。

安景看中的手镯很细,没有繁复的花纹,莫比乌斯环的小素圈,线条流畅,整只手镯只有不到13g。

安景从来不戴任何饰品,也没有尝试新事物的想法——

他一个普通男人,戴个银闪闪的手镯,看着多奇怪?

社恐这辈子的心愿就是泯然众人矣,不引起外界的注意。

安景手都快摆出残影了,可店员是谁给钱就听谁的,迅速拿出晏启离指定的那款男镯。

店员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