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呀?
冷峻的气息,似曾见过。
性格有型的长相,好像见过。
有一点帅帅与更多的酷,依稀见过。
陌生却面熟……多么令人痛恨的感觉,存心吊人在半空中忐忑嘛。
如果这正是她开始失职的佐证,那代表这些日子以来,她果真混得太超过,居然连客户也忘得一干一二净。
吞下满心的内疚,季曼曼轻挽住打她面前走过的一名男士,“林老板,那人!”她扬了扬下巴点向目标物。“是谁呀?”
被唤作林老板的中年男子当下在美人的娇声下茫酥酥起来,笑得傻兮兮地回道:“刚刚张老板有替我引见,他是从美国回来的大财主,听说以股票致富,带了一大笔钱打算在台湾创业以及投资有前景的中小企业。要不要也替你引见一下?”
季曼曼吁了一口气!原来她真的不认识他,那就不必愧疚了。
“我看他忙得紧,就先别去凑热闹了。那,他叫什么大名呢?”
“喔,他叫星罗。以中国人的念法,也许该叫罗星才对。西洋人总是把姓名颠倒念,真奇怪。”
“是啊……”她漫应。
多奇怪!如果她并不认识他,又哪来的印象居然可令她觉得熟稔?她向来记不住陌生人面孔的,即使那个陌生人很帅。
打发走了林老板,她接着向另一批认识的人打招呼。今日的宴会算是北部名流商贾必到的场合,主办人是银行界大老,每年他的大寿都风光而盛大,连政治界的高官也必定出席。能接到邀请帖可说是身分的表征,无上的光荣。
每年这个时候就是考验她认人功力的程度了,而她这个代表“殷华”集团的人自是不能丢了面子。虽说她才二十三岁,大学毕业才半年多,但加入“殷华”已有四年。韩璇可不在乎她只是个小黄毛丫头,让她当了半年工读生之后,直接成立公关部门让她主持,因为韩璇自己也是个工读生兼主席……
追根究柢,造成一票娃娃军团主事的元凶就是季呈志,季曼曼心爱的舅舅。至今尚不知下落的季呈志一手将“殷华”壮大成如今这般规模后,一走了之。依照着九族亲戚连坐法来说,季曼曼连喊冤也不敢,乖乖接手韩璇指派下来的工作。
说来奇迹,“殷华”不仅没被搞垮,还愈来愈有大企业体的架式,想来日后列台湾百大企业也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了。
韩璇几乎不出席公共场台,而朱水恋又不够圆滑,若让她出门做公关,早把客户全得罪光了。所以此等吃喝玩乐兼打屁的工作(此乃朱水恋对公关部的评价)只能落到向来不与人交恶的季曼曼身上了。
“嗨!曼曼,怎么没见到妮琪?”某大企业的业务经理走过来问着,英俊斯文的长相勾来一票注目的眼光。
季曼曼伸手轻搭入他掌中一握,巧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