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课,特别还是选修课,对于这帮即将上大四的学生们来说就是能逃就逃,来上课的都已经是很给面子了,提早来的更是少有人在,所以当三个室友踩着铃声晃荡进来看见他们晴哥已经坐在第一排最中间预习了好一阵子的时候,惊讶程度不亚于他们晴哥当众直播吃屎。
“牛逼啊晴哥!”一个室友趁老师转过身去偷偷在纸上写,“良心发现?”
方一晴白了他一眼,继续认真听课,甚至还在室友的满脸震惊之下仔细地做了笔记。
“哎,晴哥,打游戏去不?”下课之后,室友跟他勾肩搭背,“自从你这手坏了之后,咱哥几个可都一个多月没一起打过游戏了啊。”
“不了,去附中。”方一晴瞟了他一眼。
“不会吧不会吧!”室友故作惊讶,随即反应过来,“你爸妈不都放假了吗,还去附中干嘛啊?”
“跟高中生在一起,更有学习的动力。”方一晴冲他露出一个好看的微笑,然后把他搭在自己肩膀上的胳膊扒拉下去,打了个车扬长而去。
他之前一向是不太重视自己的学业的,初中的时候想着只要能进重点班就行,高中的时候反正有加分政策,高考分数过得去就行,现在大学快毕业了,反正工作已经有了,能混个大学毕业证就行,根本没想过自己要多么多么优秀或者拿奖学金之类的,得过且过,没有什么远大的目标,除了摄影之外,也没有什么必须要实现的理想,像一条已经煎好了一面的咸鱼,不需要翻身,更懒得翻身。
可是这种想法在真的喜欢上袁谨之后就消失殆尽了。
袁谨是个冷漠的人,却也是个热爱他自己的生活的人,工作的时候用尽全力也要做到最好,休息的时候会选择看书看报来充实自己,他也许也同样没有什么伟大的目标,但是他一定会努力把自己手头的事情做到最好。
这就是与自己截然相反的成熟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