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几上的手机震动声来的突然,我跟苗苗同时看过去。
来电显示是“毛毛”。
这是我给霍时安搞的备注。
因为他毛多。
青春期那会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大家都比毛。
谁身上的毛最多,谁就最爷们儿。
我遗传的我妈,长得白,毛还少,惨兮兮的。
那段时间我特么的都自卑上了,夏天不好意思穿短袖,就用长袖捂着。
霍时安那小子是毛王,春风得意的不行,老在我面前晃尾巴。
我一看他那样,就从他胳膊上拽下来几根。
手机还在震动。
苗苗看我,我看她,我俩对视一眼,下一秒我就立刻拿起手机直奔阳台。
霍时安在那头骚骚的说,“我来找你打游戏,我要看看你是怎么打的那么菜的。”
我捏鼻梁,“别来。”
霍时安的呼吸立马就重了起来,“玩儿什么呢你?昨天不是还好好的?”
我听他这语气,好像我始乱终弃,不是好东西似的,“苗苗在我这儿。”
霍时安嗤笑,“那又怎样?她在你那儿,我就不能过去?”
他的喉咙里发出类似动物被激怒的低喘,“论认识的时间长短,有我在,轮得到她?”
我无语几秒,“你想什么呢?”
“方淮,”他忽然喊我一声,“我已经到了。”
仿佛后面还自带音效,惊不惊喜,意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