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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嘴里三句话总归离不开一个“昂神”。

在南城,与乒乓结缘的小孩,无人不识沈昂大名。

他在十岁的时候,就拿下了这个年龄组所有比赛冠军的乒乓天才,鼎鼎大名,如雷贯耳。

朱盏对女生们口中花边儿八卦没什么兴趣,她加快了步伐,走在十月里暖风融融的校园步道。

刚刚看到校乒队招陪练的启事,有些意动,她想去试试。

路过乒乓球训练场,有男生冲她招了招手。

细碎的阳光透过树叶掩映的间隙洒落在他的肩头,一米七八的身高,长相不算英俊,却也清清秀秀。

周肆,校乒队副队长。

当然,如果沈昂不被省队退回来,那一个“副”字,兴许就扶正了。

周肆比朱盏年长一岁,是她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不过严格说来,应该是球友,无数个不知夏眠春困的午后,俩人曾在石头做的乒乓台边挥汗如雨。

时光匆匆,不知不觉便长大了。

周肆看到朱盏,放下手里的球拍,冲她挥手。

“这里!”

朱盏加快步伐来到他身边,问道:“校乒队陪练,你这儿报名?”

“报名在团委那边,我带你过去。”

周肆顺带将朱盏的书包接过来背上,带着她朝团委办公室的方向走去。

“想打乒乓,干脆加入校乒队,当陪练多没劲儿,当初咱们一块儿打球的时候,省队的头牌选手陆礼安都不是你的对手。”周肆边走边说。

“都是小时候的事了。”朱盏目光敛了敛,心湖上仿佛被顽皮的小孩投掷了一颗小石子,掠起了层层涟漪。

终究是少年人心性,不甘,歆羡,还有几分嫉妒,总之,这是朱盏的禁区,碰不得,一碰就酸。

“家里不许。”

简简单单四个字,斜进心窗的一米微光,倏尔寂灭。

家里条件不是很好,相比于成为乒乓球运动员,父母更希望她能够念书成才。

有时候,周肆挺为她不甘。比起校队那帮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让教练跳脚骂的崽子们,朱盏对乒乓,满腔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