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页

即便小郭琦的话不能当成什么证据,可也给了警察明确的思路——庄媛媛的确是个作风不端正的女生。

即便她强烈要求去医院做检查证明自己的清白,依然没有得到警方的重视。

毕竟他们要审的是故意伤人案,才不是她到底有没有出去卖。

张一军,也就是大长脸,咬死了是她勾引他,还说她要价100一次,可到了ktv她又变卦,要200,他不同意,发生争执,她就戳瞎了他。

几乎所有人都相信了他的说辞,毕竟,她的确是自己跟着他们进的ktv,他们五六个人,她只有一个,若他们真是恶意想对她怎样,她怎么可能戳瞎张一军,还顺利离开。

她百口莫辩,想起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郭歌。

她请求让郭歌作证,证明这一切都是她妈妈干的,是她妈妈把那些假照片贴在学校通知栏污蔑她,也是她妈妈找的大长脸逼她跟郭歌断绝关系。

听了她的请求,所有人都笑了,没有人相信她的说辞。

就算是男女早恋,也不至于这么极端的强迫分手,更何况两个闺蜜。

郭歌终于还是来了,却始终低着头,一眼都不敢看她。

她否认了送她手机内衣,也否认了接到过她的内衣照,更不承认她妈妈伤害过她,甚至明明是她先提起的私奔她都不肯承认!

她不敢相信这就是那个为了她打人,为了她和妈妈差点断绝关系,甚至为了她说要私奔的郭歌!

她一定是被威胁了,被她妈妈。

一定是的!

即便到了这个时候,她还是选择相信她。

这个案子在这个小城市引起了轰动,各大媒体跟踪报道,没有人为她申冤,只会把她写的更坏。

案子很快也判了下来,鉴于她未满十八周岁,最后判决的结果轻到难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