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像的人不少。
说起来,程铭城的朋友们也是自从公开之后才以为他们是正式男女朋友的,他们也知道这个白月光的存在。
沈明雀自尊心不低,几乎是当天晚上和程铭城吵了一架,虽然严格说起来是她单方面吵架。
然后她就离开了,什么多余的东西都没带。
有时候沈明雀都在想那个白月光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程铭城从来没在她面前提过。
但她又不想去查。
第二天替身一事就传遍了盛城。
他们谈恋爱的事就让不少人关注了,一分手自然很多人都想来找新闻,沈明雀换了手机号码,公司也刚好解约了。
虽然新闻被压下去一些,但是止不住的。
过段时间,人们又忘了新闻。
沈明雀又低头看向那几个精致的礼盒,轻声开口:“林总,我能不要这些衣服吗?”
“这是别人送你的,你可以自己处理。”林初萤笑了一下,“不喜欢就扔了。”
“可以捐的。”沈明雀说。
她有定时捐旧衣服的习惯,尤其是像她这样的模特,各种拍摄,旧衣服就更多了,一次打包捐出去很方便。
陆尧又凑过来,兴致勃勃:“要我说,这不喜欢的就直接扔到程铭城脸上。”
他仿佛被下午的事激起了斗志。
车里静默半天。
“以前喜欢的。”沈明雀慢吞吞地开口:“现在不喜欢了,爱好都是会变的。”
这的确是她之前会喜欢的风格。
也许是林初萤今天的行为影响到了她,沈明雀突然憋出来一句——
“狗男人和他白月光结婚吧,不要出来祸害别人了!”
“……”
小宇宙爆发使车里有些安静。
陆尧作为男人,表示不敢发言。
沈明雀又想起什么,提醒说:“今天摄影棚里发生的事可能会被传出去的,到时候……”
“没事。”林初萤毫不在意,“等你经历多了就习惯了。”
毕竟一时打脸一时爽,一直打脸一直爽。
“有你们老板在,还用担心这担心那。”陆尧也跟着说,“不如担心晚上吃什么。”
他肯定是要跟着蹭饭的。
提到吃饭,沈明雀还真饿了,报了一串菜名。
吃过晚饭后时间不早,林初萤回到华庭水岸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天色已经黑透。
客厅里没开灯。
林初萤高跟鞋一脱,就往里走,一边灯亮,然后她就看到了站在厨房外的陆燕临,他手里端着一杯冰水。
还穿着浴袍,带子松散地系着。
他身材挺拔修长,望向这边的眼神很平静,唇线微弯,阴影落在脸上,衬得五官立体,比之商场上的不近人情,此刻有些柔和。
林初萤觉得这男人好看起来是真好看。
陆燕临有没有白月光她不知道,但是肯定有不少人把他当白月光。
林初萤这么想着,一时间出了神,直到人走到了面前,熟悉的气息包围住自己。
陆燕临低头看着她。
林初萤皮肤是精心保养的,白皙细嫩,似乎能看到一些小绒毛,近乎透明,明明白白的精致。
搁在别人家里也许会当做一只精心的花瓶,在他这里,这只花瓶不仅活了,还成精了。
偶尔还会透出点仙气儿,就是这仙气儿总是在开口说话的下一刻变成妖气。
陆燕临问:“想什么?”
这都能走神。
林初萤看着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眼尾跟着扬起,透着丝狡黠。
这还能想谁啊。
她这么想着,说出来的话却是有点惊心动魄:“在想……野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危险警告,这是在玩火
二叔:姓野名男人
昨天看到一条很可爱的评论:
“哈哈哈哈陆白甜这朵娇花要经历社会的摧残了麽?”——by我爱二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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