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她喜欢合欢树,他用纸板仿做了一棵,插在门外草坪上,树下还有秋千和花境。他十分向往地说:到时候会和她生一两个小孩,养一只狗一只猫,全家人在草坪上野餐。

时牧晴看着罗淮眼中的赤诚之光,心软得一塌糊涂,比收到的任何礼物都欢喜,小心翼翼地放在书桌上,每天睡觉前看一眼,起床后看一眼。

黎樱见时牧晴一身清汤挂面的打扮,身上的衣服加起来不超过三百块,背的包也是最普通的帆布包,不超过五十块,身上一丁点的首饰都没有。穷成这样,黎樱越发觉得时牧晴这张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的脸更戳人心。凭什么时牧晴随便一打扮就跟校花似的,她要细细保养每天花费一两个小时化妆才能稍微被人夸赞漂亮。时牧晴幸好是考古这种不靠脸的专业,要是跟她一样进了表演系,哪里还有她黎樱露脸的机会。

越想越气,她冷笑一声,“穷人才送模型,有钱人直接送房子。”

言语中对时牧晴交了个穷学生当男朋友十分鄙夷。

就算罗淮长得好看又有什么用,穷得连个口红都送不起。

时牧晴眼瞳一缩,问赵珞瑜,“她哪只手掰断的?”

赵珞瑜抽噎着,指了指黎樱的右手。

房间中还站着另外一位生物系的女孩,叫做何乐乐,她上前劝道:“小樱不是有意的,大家都退一步,好不好?”

赵珞瑜瞪着这位和事老,就是她最先挑事,拿时牧晴的模型说笑。现在倒来和稀泥。

黎樱双手抱胸,一脸倨傲地盯着时牧晴,心道不过是个小地方来的穷逼软柿子还能把她如何?

她见过时牧晴在罗淮面前的样子,娇软可爱地小声说着话,满脸满眼都透着喜欢。她倒是挺稀罕罗淮的颜,可惜他太穷。所以才轮得到时牧晴,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