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还是有点不自然。
沈臻看着车窗外来往的人群,晚上人很多,上班族们只有这个时间能出来走一走,他们有的三三两两成群结队,有的一家人出门散步,情侣们拉着手,走着走着还能相视一笑。
他又想起上辈子的时候,他总是一个人走在街头,一边想着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一边又觉得不到最后一刻都不能放弃,直到死的时候,他都不明白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
他死的那天,好像是个很好的天气,万里无云,碧蓝的天空像无边际的大海,一点云也没有。
然后等他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白色的空间里,没有边际,也触不到顶,只有一张孤零零的木桌,连椅子也没有,桌上摆着的是一本书。
书是白色的封面,上面的文名烫金,质感很好,沈臻不明白自己明明死了,为什么又活了。
他看着那本书,书名叫《不顾一切》,沈臻翻看那本书,这才知道自己的人生就像一个笑话。
在故事里,他连一个反派都算不上。
反派好歹还能活个几十章,有事没事给苏时清添添堵。
而他只是因为碍眼,只能算的上是一个炮灰,用来表达秦越对苏时清的爱。
谁让他跟秦越从小一起长大,勉强算得上是竹马,加上他和秦越还有若有似无的暧昧,自然该他倒霉。
可他并没有在那个奇怪的空间里待上多久,就看到原本白色的空间里突然多出来一扇门。
沈臻至今还记得那扇门,那扇门是一扇暖黄色的门,门不大,只能容一个人过去。
沈臻打开门,走了进去,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回到了离开秦家的前一天。
他也没想到,故事真的能够更改,他没有死在秦越和苏时清的手上,像很久以前自己想的一样,有了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爱人。
至于秦越和苏时清,他只需要静静等着他们自己自取灭亡。
他们的爱情需要全世界为他们让步,跟他们无关的人,他们可以轻而易举的决定别人的命运。
只要叫他们不高兴,他们动手的时候良心可不会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