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页

周围人看到这一幕,立即替中年男人打抱不平:

“奎妮你别太过分,队长平时是怎么对你的,大家心里都有数!”“他简直像照顾亲生女儿一样照顾你……”“要我说,你就不该管那事儿,反正那个明琅那么厉害,没你出头,她也能杀死刘易斯。”

奎妮侧过头,不再说一个字,道不同不相为谋,没什么好说的。

就在这时,她听见身后传来一道脚步声,应该是野狼会的人来了。

运气好的话,她可能会留一具全尸;运气差的话,她可能从头发到血液都会被明码标价,流向美国各个州的黑诊所。

可能这就是在这个世界行善的代价。

奎妮却迟迟没有等到枪声。

她回头一看,只看到一双漆黑修身的皮靴,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酒吧里,明琅旁边那个穿斗篷的男人!

其他人则比奎妮还要惊愕,他们都植入了放大感官的义体,却没有察觉到半分动静,这人究竟是什么人?!

一时间,所有人都如临大敌,警惕地看着男人,伸手探向后腰拔枪。

男人没有看奎妮一眼,帽檐下神色冷淡,语气颇为嫌恶:

“……一群乌合之众,浪费我的时间。”

不知为什么,奎妮总觉得他说的是“一群乌合之众,浪费我陪明琅的时间”。

看来,他应该是被明琅派过来救她的。

奎妮心中顿时溢满了对明琅的感激之情。

·

沈澹月的表情却不怎么好看,始终冷得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