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鹦鹉本来应该是投他人所好。
可此时,已经有人借着缘分一说叫她收下,细想想,也真是好长一段缘分。
大概还记着前段时间钟弥失去心爱的小雀,沈弗峥问她:“喜欢吗?”
瞥开周围的声音,钟弥弯下身去看那只在横架上被栓住腿爪的鹦鹉,小家伙很卖力地冲她喊着“弥弥发财”,一声比一声高。
钟弥歪一下头,它居然也跟着动视线。
她这才笑了。
她目前还是很难做到像沈弗峥说的那样,只要喜欢,我们就大大方方带回家。
好在沈老板面子比天大,能得沈弗峥人情的机会,谁肯放过?盛情难却,连宴会主人都不顾女伴难看的脸色叫钟弥一定收下。
从乾华馆出来,那只鹦鹉已经装进精致的笼子里,盖上布套,放在车上。
上车后,钟弥弯身,用手指挑开一截布,不知是不是训练所致,一见光,那小鹦鹉就着急出声讨好。
“弥弥发财,弥弥发财——”
钟弥弯起唇角,也不由感慨:“沈先生真有本事,能叫人割爱。”
一旁微微扯松领带的男人,动作一顿,借车内一片昏光,垂睫看她清冷侧颜。
“能叫你开心,才算我的本事。”
钟弥扭头看他,原本那点浅浅淡淡的笑,终是情真意切染至眼角眉梢。
珍珠白的旗袍外,钟弥搭了一件鼠灰色的披肩,进卧室后,披肩落在床尾,流苏半拖在地上。
复古的刻花玻璃,即使白天也没有能见度,遑论靡靡之夜,没有开主灯的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