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烟没再看,光着脚去客厅倒了杯红酒催眠。
之后的几天她都有些心神不灵,阿姨屡次想劝说什么但最后都欲言又止,唯一一次找她说话是在家里打扫卫生时无意间在一个死角里找到一枚戒指。
她拿给岑烟,岑烟接过来出着神。
岑烟虽然首饰很多,但并不记得自己有这枚戒指。
戒指上的粉钻看上去价值不菲,她正想着什么,阿姨又不知道从哪儿翻出个戒指盒,“这个是不是装它用的,前两天在沙发底下打扫出来的。”
岑烟打开盒子,上面并没有品牌的logo,只有一串不显眼的英文。她上网搜了搜,是一个很小众的外国珠宝设计师,据说这枚戒指是他最新的作品,名为“heart”。
很简单的名字,却也是最适合送给情人的礼物。
粉钻代表陷入热恋的那颗心,将真心送给爱人,是赤诚而又直接的爱。
岑烟又怎么会猜不出这是谁送她的礼物。
她突然想起那天带着一腔怒火回家,光顾着将他赶出去,却好像忽视了那一桌子菜以及桌子上摆着的花,什么花她当时也没注意,似乎是卡布奇诺和巧克力泡泡的搭配。
红色太热烈,淡色太寡淡,那束花却将他们融合得刚刚好。
岑烟想,也许他早就给了她答案。
隔天晚宴,门口人迎上来将门打开,映入眼帘的是一截纤细的脚踝。岑烟从上面走下来,笑着走到陆景辞身边,高开叉的粉色裙摆修饰着那双笔直白皙的腿,她每一个部位看上去都很完美,像是上帝造人时格外偏爱她一般。
陆景辞很绅士,只是微微站在她身后,伸手虚揽着她的腰。
他垂眼,“你穿粉色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