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晚上,薛国志在小情人的暖床上,身暖心也暖,而薛恒却差点被冻死在街边。
因为这倒霉孩子拿钱包,拿书包,拿护照,拿匕首,拿换洗衣服,但偏偏就是忘记拿身份证。
没有身份证就不能开酒店,不能开酒店代表他要住在小旅馆。
而刚开一间小旅馆,就被活生生给气走的薛恒情愿选择蹲在街边看来来往往的情侣亲嘴。
忘记说,薛恒最喜欢就是蹲在江边吹冷风,所以生气的时候他也基本上都会跑到江边来吹风,只是他没想到,在七月七这个神圣的情人节,江边居然会比往常多了不止一倍的情侣恩恩爱爱。
亲嘴的,抱抱的,热情似火的,点到为止的,耳鬓厮磨的……噫!怎么还有人能大庭广众往人家衣服底下伸手呢。
薛恒在要被将变得冷风吹成傻子之前,果断选择背着书包去网吧,结果走到一半就被一辆车给提拉着塞进车内。
刚打算扬声叫唤要被绑架的薛恒,一转头就看到坐在后座上看卷宗的魏宗晋,顿时就像是被捏着喉咙的鹌鹑,愣是一个字也没有敢再发出来,薛恒小声的说:“魏叔叔好。”
魏宗晋翻看卷宗的手一顿,面无表情的将眼镜摘下来:“大晚上怎么不回家,在外面乱转悠什么?”
薛恒是个爱面子的小男子汉,再加上这年纪又正逢青春期,更是爱面子,哪里会轻易跟魏宗晋说他跑出来完全是因为跟薛国志吵架,然后又升级到打架,差点被人用鸡毛掸子给抽死,他气不过,这才跑出来的。
魏宗晋只需要看他一眼,心里大概就明白这是离家出走的。
其实薛恒前几次离家出走他也知道,但每次薛恒都还没转悠够三个小时就被家里保镖带走,他这才没放在心上,只当是小孩子家家在开玩笑,可是薛恒这次居然超过五个小时待在外面,而且到目前也没有要回家的意思。
薛国志那边联系不上,估计也是打定主意不管薛恒,魏宗晋这才亲自出来逮人。
事实上魏宗晋也知道,他不用亲自出马将人带走,但他刚刚坐在办公室内,想到薛恒一个人傻乎乎的待在外面吹风,他的心思就不在卷宗上。
这才亲自出来逮不听话的熊孩子。
熊孩子还振振有词道:“薛国志他居然赶我走,那我就走好了,魏叔叔您每天的事情太多,我就不跟您说太多了,我爸说不能什么事情都麻烦到您,我先回去了,司机,在路边停车!”
司机目不斜视,继续超前开车。
熊孩子一双黑瞳亮晶晶的盯着魏宗晋,企图用他并不完美的,会令人信服的说辞打动这位做事格外严格的叔叔。
哦,这叔叔只是尊称,熊孩子悄悄盯着魏宗晋的侧脸,心道,他才没有这么年纪又严肃的叔叔。
魏宗晋:“吃晚饭没有?”
“没有。”薛恒屈服现实:“魏叔叔我们去吃蘑菇汤跟大盘鸡吧。我饿了。”
他对魏宗晋的认知只是一位很严肃但不会打人的魏叔叔,所以并不害怕魏宗晋,说话的语气也随意。
魏宗晋抿唇,没同意薛恒的菜谱,他带着薛恒来到一间还开着的中餐厅,点了几样清淡的肉菜,正要还菜单,眼角的余光却扫到噘着嘴不开心的薛恒,于是无奈的给他点一份烧鹅。
薛恒这才面露喜色。
没吃晚饭,饿了整整五个小时的薛恒恨不得将满桌的饭菜全部吃完,等他吃饱后,快要连路都走不动了。
薛恒满足的捧着自己的肚子:“叔叔,你看我像不像是怀孕的。”
“滚。”
难得的,熊孩子自从记事后,第一次被魏宗晋骂,但却根本不生气,反而还挺开心的。
说起来,薛恒也真是个怪胎。
吃完后,魏宗晋道:“现在送你回家睡觉,还是继续在外面流浪?”
“我想住酒店,不想回家。”薛恒撇嘴:“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做到,他不主动给我跪下说道歉,我是不会再回去的。”
“……”
薛恒被拍额头,力道虽然不重,但这也是他第一次挨魏叔叔的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