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是喜欢小脚的。”
钱少少跟云昭出了宅院之后就小声的嘀咕。
“好啊,先让你姐把拆掉的裹脚布重新缠上!”
“那还是算了,我们以后都娶大脚老婆吧,不过,也不能太大了吧?要不然晚上睡觉的时候坐起来数脚指头,看到一双比我的脚还大的脚,我该是一个什么心情?”
“咦?你晚上不好好睡觉数什么脚丫子啊?”
“我总得知道我姐姐还在吧?”
“数脑袋不成吗?”
“这你就不知道了,数一遍脑袋发现我姐在,再数一遍脚丫子发现我姐还在,这岂不是双重的快乐?”
云昭摇着脑袋匆匆的走了,他总觉得钱少少这孩子脑子不对劲,现在确定了,他的脑袋是真的不对劲。
玉山上的造枪作坊还是没有多少进展,造出来的东西别说跟戚家军的飞鸟铳比了,就连云昭从洪承畴那里弄来的三眼铳都比不上。
即便是最好的鸟铳手,也没办法掌握玉山造出来的鸟铳,明明指的是靶子,铅弹飞出去之后往往就跑去了别的地方。
还炸膛……
云昭知道什么样的枪才是好枪,可是呢,让他自己造枪,他还不如玉山上的工匠。
不过,纸壳子弹的研究倒是有了很大的进展——也就是把火药跟铅弹定量装在一个纸壳里,用的时候咬破,把火药跟铅弹一起倒进枪管就成。
尽管这个发明在云昭眼中简直就算不上发明,可是,当云福自己试验了这种纸壳子弹之后,就强烈要求云昭大量生产这种弹药——因为,在敌人进入有效射程之后,他以前能开三枪,有了定装火药之后,他能开五枪。
“千万别小看多出来的两枪,他能决定一场战斗的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