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舜还说了许多,他大哥生平最爱做的事,就是吃。身边的厨子一个换了一个,都觉得滋味儿不好……那当然不好,因为他一半儿是鳐鱼星的舌头,不是鳐鱼星的厨子,哪能给他做出觉得好吃的东西?
这一点嬴舜是亲身知道的,每次回巨石星都会觉得有很长一阵子的“水土不服”,所以也很明白为什么在自己回来之后,大哥总来家里蹭饭。
秦幼还总说“你们家的虫为什么总来咱家,让你的哥哥弟弟都歇歇吧,有时间搞点自己的事做,不用来陪我”……嬴舜顺坡下驴的说“不行不行……”实际上并不是他约的。
只因为他们全家都是一半儿的鳐鱼星基因,吃了半辈子巨石星饭,可不是全贪着菲尔斯这一手的好厨艺来的?
都是为了舌头。
菲尔斯从那次聊天之后开始动心。
当然不是对这只雄虫动心,他只是觉得——这只雄虫很合适。
自己在他那里是有“需求度”的,虽然他很特别,身上有很多遮掩起来的地方是蜥蜴人特有的暗绿色鳞片,但是他没有兰斯洛特那些旷世奇点比如说不会死的变化。
而且听虫母聊天的时候还总说……他特别懂事,从小就懂事……之类的。
菲尔斯觉得——“如果有机会,一定想办法让这只雄虫对我示好。”
哪怕不跳舞,也要让他给我个暗示,这样如果我结婚了,我也有可能生出虫蛋……大不了婚后继续过从前的日子,但至少不是孤家寡虫一生,没有后代,白来这世上一趟。
于是,他开始了一次次的计划,给他大哥展示自己的厨艺,抱着“就算不成功为借个种博一次都行”的想法,没想到被秦幼发现了……现在弄的飞速提前。
然后,在第一次如此亲密接触的情况下,菲尔斯忽然心跳加速……觉得自己和他家小少爷一样,是个怪异的虫。
为什么会喜欢这么又强又壮的雄虫?为什么会觉得他这样的美虫脸配着这样的身段很不错……这这这……
在触碰他之前菲尔斯完全只是为了有机会能要个虫崽。
现在却开始幻想一些有的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