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骜:“所以我一直在等你。”
他的眼睛有些红,红得十分妖异:“等你来求我。”
孟成呼吸一窒:“我知道你怪我,但是那时候我已经有公司了,如果公司破产,会有多少人下岗你知道吗?他们不仅要养自己,还要养家,当时……我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孟骜对他的鬼话一个字都不会信。
孟成已经说谎说成精了。
他这辈子或许都没说过几句真话。
照他的说法,一个生意人,他要有一张不太精明也不能太老实的脸,太精明了一眼就会被看穿,太笨了也会被看穿——一个笨蛋是当不了生意人的,刚冒出头就被按死了。
所以要拿捏的恰倒好,要让人觉得他不蠢,却不够精明,稍微用点手段就能糊弄。
只有这样,才能一步步往上爬,等爬到最顶端了,也就不用再伪装。
他说了太多谎话,说的多了,自己也不知道几分真几分假。
就好像现在面对着孟骜,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对孟骜到底有多少感情。
孟骜忽然问了一个跟现在的情况不相关的问题,他问:“你有多久没去给我妈扫过墓了?”
孟成沉默了。
他已经把她忘了,他们当时是亲戚介绍的,认识不到半年就结了婚,一年就怀了孕,他当时还没有发迹,还在当销售员,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对妻子虽然不算特别体贴,但也不算坏,妻子孕期反应大,他就让她辞职在家,他从早忙到晚,挣钱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