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却连忙摇头, 从书包里抽出本书塞给她, 有点磕巴的说:“女孩子……不能随便送人玫瑰。”
“我……我也不想做随便接女孩子玫瑰花的男人。”男生捏着玫瑰花,说到后面, 像是有了底气一般,倒是教育起了常婉,“女孩子只能给喜欢的人送花!不然会惹人误会的!”
说完像是怕常婉反驳, 匆匆把书塞给常婉, 就带着花儿跑掉了。
常婉茫然的看了看手里的书, 是那种初高中门口书店里常卖的热销小说,男生很喜欢看的那种封面, 好像还是第一本。
叫《逆神》。
常婉想,常言曾说, 书中自有黄金屋,一朵玫瑰换了一座金屋,这生意, 似乎也不是很亏。
孤儿院资金周转不来,养不了那么多的孩子了。
常婉十二岁离开孤儿院,开始独自讨生活,没有成年,没有资本,到哪里都没有人要,打工,也没有人收她,没有人愿意冒险雇童工。
常婉什么也不太懂,还差点被骗,但冥冥中有什么护佑,虽然生活跌宕,但时过境迁,总算是稳定了下来。
她遭受的拒绝多了,也学聪明了,会编造自己的年龄,开始打一些发传单之类不需要身份证的零工,跌跌撞撞的,攒了些租房的钱,她发现学校外的房子房租都比较便宜,流浪很久后,总算是靠着些钱,安顿下来。
破旧的房子,夏热冬凉,但常婉毕竟是孤儿院里出来的孩子,生活技能点的满满的,叠被子洗衣服之类的生活技能不在话下,就算破旧,也算是整理的干净整洁。
白色情人节这天,开春的雪落下来,稀稀落落的,常婉的花儿卖的差不多了,赚了不少,她带着书回了家。
奔波了一天,常婉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换了舒服柔软的棉质睡衣,把自己裹在温暖的小被子里,把大灯关上,打开了小台灯和书。
她很早就辍学了。
虽然九年是义务教育,但是一个孩子上学,需要的岂止是学费。
即使生活困苦,常婉也从来都没有放弃过读书和学习,只是认字终究无聊,不如迫在眉睫的生活紧要,是以常常三分钟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