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课程开始了,书院少了一些浮躁,多了几分沉稳,通过这次换人风波,那些纨绔们对书院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终于肯低头认真学习了。
在春天将要过去的时候,大唐皇帝陛下李二终于露出了獠牙,一日之内六道旨意被中书省下发,李靖,柴绍,薛万彻受命率领二十万大唐健儿将要与颉利决一死战,募兵令下达了,整个关中人声鼎沸,府兵一队队的集结之后开赴边地。
长孙冲,李怀仁,程处默,都在征召之列,独独没有云烨。
尽管他很希望见识一下李靖是如何把突厥人撵的东奔西窜的。
“你一介文弱书生跑军伍里瞎混什么,再说了,国朝还没到把家里的独苗送上战阵的地步。”老程对云烨上战场的心思弄不明白。
“小侄也是将军,陇右不也带兵来着?”
“屁话,你那叫带兵?给狗栓上两馒头,狗都会带。当时让你威风一下罢了,还真当自己是一号人物了?”
话说得太恶毒了,云烨想死。好好的来看程处默就是了,嘴贱,自己找虐。
他这一辈子都不指望能从程咬金嘴里听到好话。
第十二节 离别和来访
程处默全身披挂,黑黝黝的甲胄在其他将领的明光铠映衬下毫不起眼,有谁知道他身上的每一片甲叶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的精钢,云烨特意把每一片甲叶蘸火处理让它们的硬度得到提高,又用硫酸清洗了甲叶做了钝化处理,这样就不用担心铠甲会生锈。全身只有三十斤重,对程处默来说已经算是轻甲了,然而防护能力却提高了不止一个等级,鱼鳞甲,最适合程处默的甲种。
云烨又给他的头盔做了面甲,两片纯净的水晶镶嵌在头盔上,防止他在战斗中被风沙迷眼。从后世带来的墨镜现在是老程的心爱之物,就连程夫人等闲也动不得。
程处默的箭被换成尖锐的三棱状,也叫破甲锥,一指长的箭头在三担弓的催动下,云烨不认为突厥人的皮甲可以抵挡得住。白色的蚕丝内衣被加厚了两层,听说这东西可以有效的挡住箭簇,也不知是不是真的。
老程这次只领到防护关中的指令,一样无缘草原的战斗,他的心里也憋着火。
程处默带着两匹战马和五十个亲随走了。
云烨立马土包之上,看着远处的小程逐渐汇入大队人马之中才拍马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