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谢谢。”
她努力扬起一个客气的笑容:“经典款就很好。”
店员姑娘认同道:“也是,毕竟你的心上人身材好,穿什么都可以。”
主要是你们的“新款”太丑了!罗赛琳在心中腹诽,美国人怎么穿什么都俗里俗气的,她实在是无法理解。
不过店员有一句话说对了。
塞巴斯蒂安·莫兰换好衣服走出来后,罗赛琳满意地扬起笑容。
他身材很好,气质冷锐,再配上那双深蓝色的眼睛,换上正装之后,俨然是动作片里那种不苟言笑用拳头装逼的男主角。
再戴上帽子,穿上大衣,既方便他携带武器,也能遮住五官特征。
这样走进夜总会,也不会因为其杀机腾腾而引人注目。
罗赛琳沉思片刻,又从柜台上抽下一根孔雀蓝的领带。
她稍稍踮起脚尖,亲自为莫兰系上领带。
老派的三件套加黑风衣,完全是英国绅士的装扮,看上去甚至有些过时。但搭配一条闪亮的领带就不一样了,一下子让沉默的男人从视觉上活泼了不少,带上了一点小“闷骚”,变得潮流起来。
“这样就可以了。”
罗赛琳心满意足地拍了拍莫兰的肩:“笑一笑嘛,莫兰,不然我会以为你讨厌我的。”
莫兰确实勾起了嘴角,但这个笑容中却不包含多少善意。
“教授派我来保护你的安危。”他冷淡地说:“可没让我来讨你欢心。”
小气。
罗赛琳撇了撇嘴,还是盖茨比好,至少他的笑容是发自真心的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