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可怜见,不是我不用功,实在是我和它不来电。
作为一个不合格的教育者,他大概早就把“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给忘记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堪比酷刑的折磨中,我爸爸为我找了一个家教老师。
我叫他阿政。
就是前面说到的我的rright,他比我高一届,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大概每个学校都会有一两个堪称战斗机式的学霸级人物,都会有一两个很有号召力的领袖级人物,都会有一两个模样好到能让多数女生倾倒的男孩子。
而在我眼里,阿政他几乎是个综合体。
是我追的他,写情书,送小礼物,买零食,能用的方法都用了,他就是块儿大石头,撬不动,又搬不走,如果稍微脸皮薄一点儿的女孩子,大概都放弃了,不过那时候我大概是被他的美色冲昏了头脑,脸皮厚着呢,大有一种山不来就我我就山的豪气,无畏地迎难而上。
或许他最后是被我感动了?他终于答应了我。
我们那时候可是早恋啊,每天想着怎么躲老师和家长,出去约会都要计算好路线和时间,免得革命的萌芽扼杀在摇篮里。
幸运的是,我们披着一层“师生”的皮,顺利地完成了地下恋情。
据说那时候我是全校女生的公敌,但因为我是校长的女儿,所以他们也不敢揍我,关于这一点,我还是要谢谢老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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