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是和家人一块儿出来逛街的,头上戴着鹿角发箍,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了小月牙,青春洋溢活泼可爱,那股子对未来的憧憬能感染到身边人。她的性格跟沈而铵刚好互补。
茭白吃瓜旁观,不参与不评论,更不会助攻让他们有另一种结局。因为他的任务不是要改变主角配角的命运,让耽美变言情,或者把贱受渣攻的BE变HE,他只管弄活跃度,其他的关他屁事。
他可是BE狂魔。
“喜欢就去追啊。”BE狂魔对原著渣攻这么说。
青春年少男才女貌,双向暗恋,救赎,成长,我把我的世界送给你,你在我的世界亮起灯修起路种起大树,这配置还不错,他破天荒地吃一次也不是不行。
对面的沈而铵霎时就从塑料凳上站起来,他两手按着卓沿,指尖发白僵硬,下颚线收紧,黑深的双眸盯着茭白,像是在竭力克制自己的汹涌情绪。
这样的他给人的感觉像极了他的父亲,冷峻,有压迫感,且极具危险性。
“别误会,我没有暗中调查你,”茭白仰了仰笑脸,“不是有句俗话吗,喜欢一个人,就算嘴上不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你刚才看她的时候,喜欢跑出来了,被我抓到了。”
沈而铵依旧盯着他,周身犹如丛林兽类被侵犯领地的攻击性却有所收敛。
茭白认真道:“我说真的,喜欢就去追,不要等长大了才去后悔。”
沈而铵看了看从门外走过去的女孩,他垂下眼,微摇头。
“我和她,不适合。”沈而铵轻不可闻地说。
茭白往嘴里塞了最后一个馄饨,算了,随便吧,原著里这些人生死都框在豪门大家族的框子里面,感情线全是狗血跟刀子,而且是一千米削铁如泥的大砍刀,狗血成吨成吨地撒,他一个有任务在身的屁民,还是别插手了。
“吃完了,回了。”茭白喝干净汤,擦擦嘴起来。
沈而铵没反应。
茭白走几步,见他还站在桌边,便回头催促:“走了,回家啊。”
沈而铵怔了一下,跟在了他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