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厉虽有点奇怪,但也没多问,说道:“我和Layla说清楚了。”
“说什么?”
“我们两的事。”
季默:“……”
季默:“你就在这跟她说的?”
“嗯,正好有空,就说了。”
季默沉默了。他这会非常同情这妹子,别人家分手好歹还在一个像样的地方,但这是哪?洗手间旁边!
“她人呢?”
“跑开了,我让小刘跟着她。”
季默诡异地瞅他,半响道:“你妈是怕你单身一辈子,才包办婚姻的吧?亲妈啊。”
第22章
季默其实是名穿越人士,而且这不是他第一次穿越,而是第二次。
他有记忆的第一世是名自由职业者,除了性向有别于大多数人,其他都很普通。然后有一天,他无聊打开了一份报纸,上面刊登了一则新闻。
某年某月某地,一富豪的别墅忽起大火,富豪在外谈生意逃过一劫,富豪的妻子却被当场烧死,三岁的小儿子得到消防人员的及时营救,保住了性命,但之后人变得痴痴傻傻,医生怀疑是受到过度惊吓所致。
季默当时看了一眼,没往心里去,毕竟这样的社会新闻每天都在发生。
然而,几天后他出了车祸,一根钢筋从他的心口扎了进去。再睁眼,他就变成了一个叫林宇的三岁小娃娃,刚死了妈,父亲名为林保田,是一个富有的矿商。
觉得便宜父亲的名字有点熟悉的季默立刻从记忆库里调出来源,正是前些天他在那则起火的新闻上读到过的富豪的名字!他现在成了火场里幸存下来的那个小孩。
意识自己穿越了,季默心想着能白捡一条命也不错,原来那小孩估计一场惊吓把魂都给吓没了,于是他便以林宇的身份活了下来。结果这小孩是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在药罐子里泡到十八岁,还是没能熬到做心脏移植手术就挂了。
两辈子加起来活的还没人家一辈子长,幸运的是,季默再一次穿越了!
这次他穿的小孩叫季小毛——这对父母给儿子取名实在太随意了。而时间线则往前推了65年,他穿回到了过去!
高考前他给自个改了名,就是现在的名字季默,因为他的第一世,名字里也带一个“默”字。大学毕业后,他应聘到B&L集团,认识了闫厉,以为就是个和自己一样的菜鸟同事,谁料这小子的身份曝光,竟然是集团的继承人!
这个时候季默才恍然回忆起,约莫在他上辈子死于心脏病的前一个月,家里购入了一批新书——他不能做剧烈运动,最适合的消遣就是看书。其中有一本纪传,讲诉商业巨擎闫氏家族的发家史,闫厉作为其中一代家族领导者的名字频频出现在书页上。
在闫厉主事期间,闫氏集团逐步向互联网领域渗透,同时向一些国家大力倾销商品,参股别国的银行和金融企业,掠夺了大量的资本,最严重的后果是造成一个国家的经济崩溃。总而言之,这是一个精明而残酷的资本家。
不知幸还是不幸,闫厉掌权的时期不长,他尚来不及开拓更大的商业帝国,便因过度劳累猝死于书房中。据他亲近的人所讲,他生前每天至多只睡4个小时。继任者是闫厉的堂侄,此人远不及堂叔父的魄力和拼劲,能够勉强守住基业已是不易,倒是再下一任的家主有几分闫厉的风范,被媒体誉为新一代的商业奇才。
这本书季默当初很随意地翻阅了一遍,并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时间一久就淡忘了,要不是闫厉这个大活人的存在不断刺激他的记忆,他也不会慢慢回想起来。
季默看了眼闫厉伏案工作的背影,掏出玉扳指端详。
上两次穿越之前,他都拿到了“提示”,第一次是报纸,第二次是纪传,其后没多久,他就因不同的原因死亡。倘若这是定律,那么这一次,他还剩多少时间?
方才他已经上网查询过历史上黎家的资料,搜索到的记录不多。黎家算是地方上的望族,族中子弟大多是读书人,最大的荣耀是曾出过一个状元,但年代久远,更加详细的史料,大概只能在地方志里查找到。
闫厉远程处理完一些邮件,转身看到季默拿着一只扳指发呆。
“这是什么?”
季默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
“哪来的?看起来很旧,是古董吗?”